柞里子:“洋肉”精英与敦煌“国宝”
秦兴而先秦诸子百家包括孔子之儒家在内几乎尽亡,独存者为非孔子之儒。汉兴至武帝独尊儒术,遂使非孔子之儒,假孔子之号,成为华夏文化的传统。两千年后、一百年前出现一批反传统的好汉,勇气有余,功夫欠足,不曾识破传统文化挂羊头卖狗肉的勾当,自以为是“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的高手,口口声声“打倒孔家店”,结果不仅那羊头招牌倒了,羊肉、狗肉一同当成了疯牛肉,而且连同怎么做羊肉的菜谱也被搞成有字天书。从此人们不再吃狗肉不在话下,羊肉是什么滋味也乏人问津。偶尔有好奇的,翻一翻羊肉菜谱,无奈有眼不识天书,赶紧合上,只当没这回事。不过,并非人人都做了半个和尚或半个尼姑,只吃斋而不吃肉。新肉铺开张了,招牌上写的是“洋肉”二字,据说这肉是从水那边来的,所以多了三点水。是真是假,不好说,因为“洋肉”铺里卖的一概是回锅肉,原味如何谁也说不清。
回锅“洋肉”一百年卖下来,培养出一夥自视为中华精英,也被一些妄自菲薄为非精英者视之为中华精英的人物。这夥“洋肉”精英并不都信基督教,反基督教不遗余力者也不乏其人。因为“洋肉”有从西边来的,还有从更西边来的。来路既然不同,做成的回锅肉自然不是一个味道。吃不同回锅“洋肉”长大的,身上的“洋”骚自然也就有别。然而,无论散发出来的是哪一种“洋”骚,终究是“洋”骚而不是“土”气。不过,别以为散发“洋”骚的人都吃“洋”饭,靠“土”吃饭的也不乏其人。因为水那一边吃原“洋肉”长大的人中间有一小撮偏偏对水这边的“土”感兴趣,水这边的“洋肉”精英于是乎就有人与之相呼应。于是就听到有人大骂或大捧英夷斯坦因,也听到有人大骂或大捧法夷伯希和等等。或问:大捧者,“洋肉”吃得足想是不错。大骂者,难道也是“洋肉”吃多了不成?不错,因无论骂与捧,其思维方法和价值观念都属“洋”。曰:何以见得?曰:答案正好可从吹捧或者谩骂斯坦因与伯希和的例子窥见一斑。
近一百年前斯坦因与伯希和先后从敦煌莫高窟藏经洞以“贱”价买去“国宝”,原本是西北边陲近乎废墟的小镇敦煌,从而成为世界文化圣地。称“贱”,用的是现在的眼光或者说洋人的眼光。称“国宝”,用的也是现在的眼光或者说洋人的眼光。斯坦因与伯希和各付出白银二百两和五百两,所获为“废纸”数千卷。白银,货真价实。“废纸”,是当时见过货色的大多数中国人的观点。如果当时见过货色的中国人不认为是“废纸”,这些“废纸”早就从这些中国人手中换成了白银,等不到斯坦因或伯希和。如果这些“废纸”在当时被中国人用白银换回家中珍而藏之,土改或文化大革命时说不定就因其为“封、资、修”而翻身成了新纸,不会流落异国他乡,在博物馆里坐冷板凳,好生凄凉。
如今水这边的人无论精英与否,皆大都自觉或不自觉地接受了水那边的人的价值观。水那边的人既是不远千里而来,舍得用银子换“废纸”,于是发现并出售“废纸”的道士王圆菉、协助斯坦因成交的师爷蒋孝琬,以及一系列见过却不曾视这些“废纸”为“国宝”的中方大小官员、学者,皆被戴上“民族罪人”、“卖国贼”、“汉奸”、“无知”、“愚昧”、“腐败”等等的帽子。研究敦煌出土的这些“废纸”成了一门学问,称之曰“敦煌学”,洞里的壁画、泥菩萨也都成了“国宝”一级的“艺术珍品”。更有甚者,说什么“敦煌者,吾国学术之伤心史也”,“如果真的想认识中国古代文明的话,除了自己去敦煌,再无别路可走”。果真如此?柞里子曰:否。
就价值而言,但凡人类所创造者,皆可以归纳入两类。其一,其价值不以文化为转移,或者说,其价值为各种不同的文化所共同接受。比如,房舍有蔽风雨的价值,车辆有助行动的价值;船舶的价值在漂浮,桥梁的价值在跨越;如此等等,皆属此类。其二,其价值因文化之不同而异。属此类者最早往往出于个人的情感发挥,在某特定文化区域内引起共鸣,遂在这特定文化区域之内被视为有价值的东西。文学、艺术、音乐、宗教皆属此。属于第二类者并非一概不能跨越文化,只是不能如属于第一类者之一概跨越文化。
敦煌藏经洞所出,就内容而言,百分之九十为佛经手卷。既属宗教,其价值之有无、多寡,当视文化背景而定。如前所述,华夏文化的特点恰好在于无宗教。佛教既非发源于华夏,也从来不曾成为华夏文化的主流。损失一些佛经手卷,无论损失的方式是否合法、是否公平,是通过交易抑或是通过盗窃或者抢劫,其损失本身绝无损于华夏文明,亦无关华夏学术。有敦煌,华夏文化不因此而增辉;无敦煌,华夏文化亦不因此而失色。视敦煌佛经手卷之失为“吾国学术之伤心史”,纯属谬论。
敦煌藏经洞所出之非佛经部分,就年代而言,最早者不过一千五百年,而华夏文明可以上溯至四千,甚至五千年以前,且自公元前2000年以降,文献保留基本完整;就涉及地域而言,狭小偏远,无足轻重。故即使敦煌所出之非佛经部分于华夏文化之完整有所裨益,充其量不过如滴水之于汪洋。多此一点水,“洋”字的三点水偏旁不因此而改写作四点水,少此一点水,“洋”字的三点水偏旁也不因此而改写作两点水。说什么“如果真的想认识中国古代文明的话,除了自己去敦煌,再无别路可走”,好像除敦煌之外中国文化别无长物,更是如同痴人说梦。
佛经手卷为手写,即使内容无足取,或者可有书法的价值?发现这些手卷的王道士也如此这般想过,故曾选取若干卷请当时在当地有书名的甘肃道台廷栋过目。廷栋看过之后,对王道士说:这些手卷上的字还没有他廷栋写得好,一钱不值。书法是一种颇难超越文化的艺术,故至今不识汉字的民族皆难以“艺术”视之,倘若不视之为“废纸”,只因知其尚可变换为钱而已。幸亏如此!如果水那边的人自认为懂书法,而其所欣赏者又恰好为水这边的人以为“一钱不值”者,则经由凡夫俗子写就的敦煌佛经手卷,说不定就也会同敦煌石窟里的壁画和泥菩萨一样,成为“国宝”一级的“艺术珍品”,令一些“洋肉”精英忙不迭地改写中国的书法史。
绘画和雕塑不如书法这般幸运,属于比较易于跨越文化者。唯其比较易于跨越,其因文化而异的“异”,往往为人所忽略而唯见其“同”,以为艺术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价值观念。其实大不然。就艺术而言,水这边与水那边的价值观念的最大差异,窃以为在于这边以“虚”为贵而那边以“实”为贵。或以为“虚”意味着“抽象”,又以为“抽象派”艺术发源于西方,其实,这两种“以为”,皆非是。中国绘画从来不贵“形似”而贵“神似”,故就绘画而言,工笔为下、写意为上,设色为下、黑白为上;书法则更为纯粹的抽象艺术不待言。西方绘画从来以追求“形似”为的,迟至近代方脱离“形似”的追求而趋于“抽象”。“抽象派”既不发源于西方,以“抽象”为高的价值观也不发源于西方。此其非是之一。
无论主“形似”抑或主“抽象”,皆就作品可见的实体而言,故皆为“实”而并非真正的“虚”。此其非是之二。华夏于艺术素来以意境为尚,所谓意境者,须于作品的实体之外而求之,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虚无飘渺,不可捉摸。这才是真正的“虚”。唯其追求“虚”,故华夏文明于艺术向来有所谓“家”与“匠”之别。“家”与“匠”之别,不在技巧的精与拙,也不在体裁的雅与俗,而在文化修养的高与低。中国历史上罕有“纯粹”的画家和书法家,但凡在绘画或书法领域内成家者,无不同为高水平的文人骚客,即其明证。雕塑难于产生“虚”的效果,文化修养高者皆蔑视之而不为,故中国雕塑素来不入品流,也从无以雕塑而成家者,恰可视之为反证。
敦煌石窟的壁画,十之八九为佛教故事,线条钝而乏力、设色死而无韵(设色已为下乘,更何况死而无韵),无论就技巧还是体裁而言,皆不入流,更遑论意境。敦煌石窟的泥塑,十之八九为菩萨。天下的菩萨,无论站立坐卧,总是同一副呆若木鸡的面孔。就哲学而言,或可称之为深不可测、以不变应万变的高手;就艺术而言,则如同机器成批生产的处理品。绝大部分雷同,故非机器成批生产难得如此。略有出入,故非不合格的处理品莫属。一言以蔽之,衡之以华夏的艺术观,敦煌石窟的壁画和泥塑,如同石窟所藏佛经手卷的书法一样,并无价值可言。
敦煌石窟之中,并非无可宝者,比如,一些石窟内的地面是西夏时期的瓷砖铺就的,以柞里子之见,这些瓷砖的艺术价值远出于佛教壁画和泥塑菩萨之上。仅因水那边不曾有人来收购或窃取,国人不以宝视之,不少洞窟一任游客践踏。不从中国固有的价值观念辨认敦煌之种种有无价值、有多少价值,只因水那边的人视之为“宝”,故从而“宝”之,并信口开河,说些荒谬绝伦、“宝”气十足的废话。若不是“洋肉”吃得太多,试问作何解释?故曰:无论视从水那边过来的探“宝”者为识“宝”的英雄从而捧之,还是视从水那边过来的盗“宝”者为窃“宝”的无赖从而骂之,皆为“洋肉”精英之所为而无疑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