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判定:台灣是自由民主社會 |
送交者: 張三一言 2006年03月14日09:39:03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我判定:台灣是自由民主社會 張三一言 [一]、我判定:台灣是自由民主社會的理由如下。 王希哲說:“任何“自由民主社會”內部兩大(或幾大)基本勢力的矛盾,一定不能是你死我活的矛盾;一定是雙方可以容忍,可以調和,可以妥協的矛盾。台灣社會當前兩大基本勢力的矛盾,是你死我活的矛盾。是雙方(特別是綠方)絕對不可以容忍對方,不可以調和對方,不可以妥協對方的矛盾。” “台灣社會當前兩大基本勢力的矛盾,是你死我活的矛盾”,是主觀判定;別人也可以說:“台灣社會當前兩大基本勢力的矛盾,並不是你死我活的矛盾”。由之就可以得出台灣是自由民主社會的判定。 是不是“你死我活的矛盾”?要有客觀事實作根據,不能單憑主觀,我認為是就是,我認為不是就不是,應該有一個客觀事實作標準。 台灣政治現實是沒有藍綠武裝割據處於戰爭狀態中,也沒有出現藍綠互殺的局面,連互相杯葛對方商店的事也沒有出現。相反的,藍(綠)小姐綠(藍)先生結婚有的是。最重要和最有可作權威判斷標準的事實是,藍綠人都用你生我也活的選票選出總統和立法者,而不是用槍桿子城頭豎起一王旗;不管是藍女綠漢當上總統都叫中華民國總統,“全”中華民國人都認同,都在這一認同下過着和平的生活。其中馬英九的台獨是選項說法還值的一談。這就是說,作為擔藍色大旗的國民黨也在一定程度上欣賞“綠色景觀”,己是藍中帶綠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何來你死我活之說? 所以根據客觀事實判斷,台灣應是自由民主社會。 “綠方,一定要藍方死亡。一定要在政治上最後消滅綠方(張註:應是藍方或對方之筆誤)。”我相信確是有這樣的人和思想,但這並不是已經出現的事實。至於說:“消滅的方式是,用地方主義民粹的煽動,要求藍方只能選擇兩條道路:一是“認同”自己是“台灣人”,不允許再認同自己是中國人,不然便以民粹專政壓迫之,直至對方完全消亡;第二條路是,“你是中國人,就滾回中國去””。也只能說將來有可能發生的事。但是,政治常識告訴我們,社會性質不是由社會上人們所抱的思想判定的,更不是由“有一部分人有某種極端思想”決定的。是不是自由民主社會,應由“政治事實”判定。是不是實行憲政、是不是有一個符合民主定義的選出的行政首腦和立法機構、人們的人權,諸如言論結社集會等權利有沒有保障等等的“政治事實”判定。現在台灣給出的全是正面的答案,所以台灣是一個自由民主的社會。即使真的整個“綠黨對藍黨壓迫的性質,非常近似納粹對猶太人迫害的性質”,那也是思想,行動上極其量也是個別事件而已,不能依據在這個社會中有一些與民主要素不一致的思想或個別事件,就主觀的“認為”它不是自由民主社會。
“台灣社會的基本矛盾性質”,是由政治現實整體表現出來的,不是由想像作理據推斷出來的。台灣不是自由民主社會的結論,是不是隨意性太大一些了? [二]、民進黨犯了思想罪和未來行動罪 王希哲說:因為民進黨有你死我活“種族”思想,“它也很想實行種族專政”。我相信這是有事實根據的,因為我真的看到一些原教旨式的台獨言論。我在《純屬表態 不說道理》中說的“三、保留:若以背祖叛宗的非華(漢)人的意識為建國訴求,以掀起省際仇恨作為獨立手段,即使是在和平民主之下獨立了,我還是反對這種思想意識和作為。”就是因之而發的。有這樣的思想也僅僅是有這樣的思想而已,有這樣的思想並不等於犯了這種思想所訴求的罪行。因為別人有這樣的思想就指別人犯了這樣的罪,是一種與言論自由思想極端相悖的專制獨裁思想。若確認民進黨中有這麼一種思想組成部分,正當和正確的做法是進行思想觀點的爭辯解決,而不是加之罪外然後“正法”。至於以民進黨有這麼一種思想存在就由之推斷台灣不是自由民主社會,更是匪夷所思的邏輯。 王希哲說:因為民進黨有你死我活“種族”思想,“因而它勢必實行“種族”專政”。勢必實行,就是現在還沒有實行,只是將來極可能實行。用將來可能發生的事當作罪證加罪於人,是不能接受的。用將來“可能”發生反自由民主的事否定現實中實實在在的台灣自由民主社會,很難讓人接受。 王希哲說:“也事實在悄悄逐步實行種族專政的台灣社會,隱瞞起來,或否認起來,或掩蓋起來,把它美化成西方式的“民主自由社會”,來騙得外部世界對自己統治的同情和支持,以獲得合法性。”民進黨有沒有“隱瞞起來”“悄悄逐步實行種族專政”,我不敢否定,例如對民進黨官方的陳總統肚皮槍擊案結案,我也存疑。但是,懷疑是一回事,在沒有事實證明之前也只能是懷疑而已;只能提高警惕,不能把懷疑當作事實去證明問題,不應該把將來可能會犯的罪行作為判定是“現今台灣之不能成為自由民主社會”的罪證。把僅是心中生疑的事當作現實,當作否定台灣社會性質的理據,是沒有說服力的。 還有一點很重要的。民進黨是執政黨,且是第二屆執政,手中是握有國家專政權力的。他們既沒有秋後算前國民黨政府的帳,也沒有出現過任何 “種族”專政、“種族”清洗、“種族”屠殺的事。這可是在有言論出版結社集會的條件的事啊。總不能說上一些“悄悄、隱瞞、掩蓋”的形容詞就可以否定的。把腦中想出來的東西去否定人所共見的現實,不是說道理的好辦法。
周同 再說一遍為什麼台灣不可能是民主自由的社會。它不是出於意氣,是出於對台灣社會基本矛盾性質的判斷: 2006-3-13 09:58 [Click:36] (http://www.haichuan.net/BBS_Data/1/600/80/1000/400/570382.asp?oD=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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