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man Right應該翻譯成“人是”,也許更貼切 |
送交者: 言真輕 2008月12月29日14:00:44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回 答: 由 於 |
“Right”這個字最早是正確的意思,Right hand是當孩子用右手吃飯寫字時,父母就說是正確的手,Right Hand。所以“Right”作“右”是“正確”這個基本字義的引申。至於“直角”也是如此,當建房子的時候,立起一根木頭,當它垂直的時候,那就是Right Angle。
所以,Right的本意是正確的。 這和“權”就大不相同了。漢字的“權”字,在漢字最早的使用上是“Power”的意思,所以如果把Human Right 翻譯成“人權”就是容易產生無法消除的社會誤解,就像國人早年對“革命”這個血腥腥的詞彙的誤解一樣,難以消除。 如果當時把人權翻譯成“人是”也許會少點麻煩。Human Rights 就是人作為一個具有自然屬性的個體,他的很多行為是不需要證明就是Right(正確)的含義,天經地義的,比如吃喝拉撒睡,說話行動性行為,。。。。 如果中國政府否認中國人是有“人是”的,那就等於說中國人的行為都是錯的,這很難成立。如果說中國人沒有“Human Rights”,就等於說中國人的行為都是錯的,這說不過去,因為他們自己也是中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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