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初,性本善”,不是“人之初,性善”。“性本善”先於社會倫理所謂的善惡,“性善性惡說”,不論在理論上,還是在歷史實際中。用後起的社會倫理的善惡去硬套,有點兒像老子不像兒子的邏輯。這種錯誤的產生是因為,人們錯以為社會中的善惡,與人本性無關,炮製出一套東西就可以規定;而這樣造出來的規定性的善惡,往往失其本,有背離了人的本性的內容。比如說,理性主義,雷鋒精神等等。
人的本善,有如物體的慣性,是自然的。慣性在剎不住車時,是有害的,但不能說慣性就是有害的。王陽明遇到了火的問題:有客人問他,人慾如房子中有火,火可能燒掉房子,但把火種滅掉,飯也沒得吃?王陽明知道其中的利害,不禁動怒,說,這一定是我的知道了二三分的弟子教你問的,你不通,“不要亂了我的教法”。這個關鍵,王陽明隱而不說,直到他認為王龍溪等人已經到了地步,天機當發,才用四句教回答。(此說本之於李宗吾,但也摻有我的心得。)
孟子的確是不世出的人物。孟子要處理的問題,比老莊孔荀以至於韓非等人都要複雜微妙,孟子居然能對付,儒家真是有幸,遭逢了這樣的一個人。孟子說,“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怵惕和惻隱都有,如魚和熊掌,擇其善者,就是義,所依據的也只能是義。孟子的四端,有如四種子,義就是擇善而養。現代人只知道有法制,卻不知道,法能止惡,卻不能生善養善。法制用來教人,只能得到不作賊的低標準,現代社會很多人玩弄法律,打擦邊球,就是這種認識造成的。只知道用法治世,難聽點兒講,如一瘡吮罷,一瘡又起,何其樂此不疲也?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