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于軾:剩餘價值理論是完全錯誤的 |
送交者: 芨芨草 2021年04月25日03:21:58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茅於軾:剩餘價值理論是完全錯誤的
馬克思自以為發現了剩餘價值理論,從而導出資本家剝削了被僱傭工人的概念。這個理論曾經一度被廣泛接受,並引導世界一部分國家走上了公有制和計劃經濟之路,這就是“共產國際”的目標。經過近百年的實踐,以犧牲無數生命財產為代價,懂得了這條道路是錯誤的。這些國家先後放棄了計劃經濟和公有制,回歸到市場經濟的道路上來。其中應該說中國是一個成功的例子。 但是剝削理論至今還有很多人相信它。而且看起來也似乎符合事實。資本家僱傭工人,大多數資本家都能賺很多錢,超過工人的所得,這豈不就是剝削嗎?如果剝削確有其事,那麼號召工人階級起來革命是充分有理的。最後建設一個沒有剝削的公有制社會應該是我們的理想。然而,無剝削的公有制已經證明失敗了,我們究竟應該走什麼道路?這在邏輯上是一個不可迴避的問題。 除非是公有制,全世界都是資方僱傭勞方。為什麼不是勞方僱傭資方?由勞方自己定工資?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為僱傭關係需要有信用擔保。資方用註冊資本做擔保,萬一出了事可以用資方的資本來清償債務。資本和人身是可以分離的,人跑了,資本還在。所以資本可以用作擔保,而人身是不能做擔保的。在古代,人往往拿來做擔保。萬一還不了錢就得賣身為奴。現在有了人權觀念,人就不能做擔保了。我國的企業法要求企業有註冊資本,而且抽逃註冊資本是犯罪行為。其理由就在此。關於為什麼不是勞方僱傭資方的問題,張維迎有很詳細的論證。 既然是資方僱傭勞方,如果這種僱傭關係是剝削,勞資關係就是一種對立關係,而不是合作關係。全世界的企業就是一個潛在的階級鬥爭戰場。這樣的社會永遠也安定不了。所以關於剝削的理論極有必要加以澄清。 在一個公平競爭,自由選擇,信息流通的社會中,僱傭關係不存在剝削的可能。在數理經濟學中可以給出證明。在拙著《經濟學和它的數理基礎:擇優分配原理》第三版,第135頁至142頁有全部數學證明。用非數學的語言講,就是企業的產出全部分配給了生產要素的提供者,剩餘是沒有的。也可以說:充分競爭的條件下企業的經濟利潤為零。資方不可能有剩餘,也就是沒有剝削的余地。不過上述證明假定了企業都沒有創新,沒有敢於冒險而創造的機會,它的超額利潤都被公平競爭消滅掉了。事實也能證明這個理論是對的。大部分企業都經營平淡,有巨大盈餘的都是因為創新造成的,典型的像比爾•蓋茨的微軟集團。 還可以用更為通俗的語言說明為什麼不存在剝削。假如我是一個工人,每天能夠創造200元的財富。資本家想剝削我,只給我150元,剝削我50元。於是另一位資本家會對我說,“我可以給你每天160元,到我這兒來打工吧”。這位資本家還能夠剝削我40元,還是有利可圖的。但是第三位資本家會願意用日薪170元僱傭我。他仍然可以獲得30元的差數。如此等等,競爭的結果是把剝削消滅掉了。我能夠獲得我自己創造的財富,不折不扣地拿回我所創造的那一份。在這種條件下企業有利潤,就不是員工的貢獻,而是創新或敢冒風險而得到的超額利潤。當然也有企業家通過優化生產要素的組合而得到的報酬。 在一個市場經濟中,人和人是平等的,也是自由的。人可以做出對自己最有利的選擇。如果他發現被人剝削了,他可以另謀他職,沒有誰能夠阻擋他。如果他感覺打工被剝削,他可以自謀生路,做一個自由職業者,比如在馬路上擺小攤。如果他覺得擺小攤的收入還不如打工被剝削,他就會選擇打工。或者說,被剝削的打工收入比沒有剝削的擺小攤高,等於說,打工並沒有剝削。 其實打工即使被剝削也有它的好處。下了班可以自由自在,沒有壓力,到月底拿薪水。當老闆的沒有休息的時候,即使下了班時時刻刻都得想着企業的經營,萬一賠了錢都得自己承擔一切後果。打工者之所以能夠在月底拿到工資,正是因為老闆不分晝夜地費心思賺到了錢。當然,老闆能夠賺錢也是靠打工者的勞動。所以這是互相依賴的雙贏關係。企業家用他的組織才能把生產要素最優地組合起來,把產品賣到出價最高的地方去。這部分盈餘是企業家的貢獻,不是員工的貢獻。如果把僱傭關係看成是剝削,雙贏就變成了雙輸,對雙方都不利。 老闆付給員工的工資,是利益直接對立的。漲工資對老闆不利,對員工有利。反之亦然。因此剝削理論似乎有它的道理。不過這種剝削是雙方向的。既可能老闆剝削了員工,也可能員工剝削了老闆,這要看工資定在哪一點上。或者說,合理的工資是多少?這是一個復雜問題,但也並不難解決。因為一切商品的買賣都有同樣的問題。價格是買賣雙方利益對立的焦點。 但是我們知道,大多數情況下並沒有因為價格的對立使買賣做不成。既然在價格上雙方有對立的利益觀,為什麼沒有妨礙成交呢?這是一般人很少去思考的問題。經濟學對此有現成的答案。成交價格是一個相當寬的區域。只要存在成交的價格區域,在這個區域之內的任何一個價格都是可以達成交換合約的。最後的成交價一定是參考了第三者成交價在什麼范圍內。雙方都不可以漫天要價,落地還錢。 對工資的決定也一樣。一定是參考市場上的一般工資水平,再經過討價還價定下來的。此時誰也不可能欺騙誰,因為旁邊有競爭者在。你搞得太離譜了,人家另有高就,就不來了。當然,工資略高一點,或低一點都是可能的,但是不可能太離譜。細微的高低是有可能的,這要靠彼此友好協商,而不是對抗鬥爭。就好像買東西時價格是對立的,但是通過禮貌協商,達成價格的一致看法,使交易得以實現。很少有通過打架鬥毆來解決價格問題的。如果把定價看成是剝削問題,要用鬥爭的方法解決。世界非亂套不可。 馬克思的剝削理論確實欺騙了許多人,並把市場變成了戰場。這個理論是社會動亂之源。我們不可對此掉以輕心。我國的勞動合同法就是建立在勞資對立的假定上的,所以搞出矛盾無數。我們要追求的是一個和諧的勞資關係,它的基礎絕不是剝削和被剝削的關係。現代的西方國家都不承認剩餘價值理論,但是承認有收入分配問題,其解決的方法不是鬥爭,而是同情和感恩的關係。錢多的人出於同情心幫助錢少的人,受到幫助的人感謝幫助他的人。社會既有公平,又有和諧。要達到這樣的境界必須徹底否定剝削理論。 【茅於軾(1929年1月14日-),江蘇鎮江人,生於江蘇南京,中國經濟學家。他是天則經濟研究所榮譽理事長,人文經濟學會理事長。代表作有《擇優分配原理》、《中國人的道德前景》。 1955年,調入鐵道部鐵道科學研究院,任助理研究員,從事機車車輛性能研究。1958年,反右傾斗爭開始,茅於軾被劃分為“右派”,他被降職降薪,妻子趙燕玲被停薪留職。1960年,茅於軾被下放到山東省滕縣勞動改造。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後,茅於軾和妻子一起被掛牌、批鬥、強迫勞動,家被抄,並且被剃成光頭,母親也被牽連進來剃成“陰陽頭”。之後被調至大同機車廠工作10年。從1960年到1976年,茅於軾在勞動改造期間學習,在數學、力學、英語方面有所領悟。1975年開始從事運輸經濟、數理經濟等微觀經濟學研究,1979年提出擇優分配原理。 1984年9月,茅於軾從鐵道部科學研究院調到中國社會科學院美國研究所,1985年,任副研究員、研究員。1986年赴美國哈佛大學做註冊訪問學者。1987年又擔任非洲能源政策研究網顧問。1990年,擔任澳大利亞昆士蘭大學經濟系講師。1993年,茅於軾和盛洪、張曙光等經濟學家共同創建了由美國基金會以及私人資本資助的民間智庫“天則經濟研究所”,任所長、理事長,現為理事長、常務理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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