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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談學術造假中的“無罪假定”
送交者: feikao 2006年05月16日14:09:54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最近有120個學者建議“無罪假定”作為調查學術不端的指控
時必須遵守的一個重要原則。新語絲上已有多篇文章對此批判。
我也認為這種提法十分荒唐。

20多年前買過一本書《科技工作中的數據分析》([美]斯圖爾
特L.邁耶著),其中一段論述給我很深的印象,摘錄如下:

當一個科學工作者發表一項研究成果時,他就在他同行的
“法庭”前展示了他的“證詞”。……在文章最終發表後,各
式各樣的人都可以讀它、領會它、反對它,如果有人認為恰當
的話,還可以攻擊它!俗話說,當一個科學工作者發表了他的
報告,他就把自己的聲譽和它安排在一起了。只有當他願意這
樣做時,他的結果和結論才會受到信任。當然它們是否真正受
到信任取決於其本身的價值。

長期以來我一直以為這些常識應當是所有科學工作者必備的素
質,看到這120個學者的建議才發現我錯了。沒有充分證據,能
否對論文提出質疑?能否懷疑其中有學術造假?答案是當然可
以。你的論文如同學術“法庭”上的“證詞”,別人可以從各
個角度懷疑、反對,懷疑者只要提出懷疑的理由即可,不必一
定擁有推翻“證詞”的確切證據。提出充分的無可辯駁的證據
是發表者必須的義務而不是懷疑者的義務。如果發表者對別人
提出的質疑不能給予合理的解釋,則只能認為質疑的問題是存
在的。我自己也寫過論文,非常歡迎別人提問質疑,我相信所
有沒有造假的人都如此,因為這是你擴大影響的好機會。你的
東西既然是真的,豈會怕人問?反過來,不願別人質疑的東西,
豈能是真的?

“無罪假定”將舉證的責任強加到質疑者的身上,使人聯想到
那些向司馬南不斷挑戰的江湖“大師”們。他們的邏輯就是:
我給你表演魔術戲法,你要是不能證偽,那我就是真的。“無
罪假定”若能成立,所有造假者就有了對付質疑者的一個最佳
法寶:保持沉默。反正你很難知道我具體在那一點上造假,你
舉不出確鑿證據,那就不能說我造假;否則就是對我的誹謗,
我要訴諸法律。除了造假手法愚蠢,被方舟子們抓住證據的個
別人,你還能把象魏於全這樣的人怎麼樣?這樣看來,提出“
無罪假定”是為了打假還是護假,真是耐人尋味了。

有人造假並不奇怪,古今中外從未斷過。可這麼多的學者公然
不認同科研工作的基本常識,讓人說什麼好?!

(XYS200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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