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也談學術造假中的“無罪假定” |
| 送交者: feikao 2006年05月16日14:09:54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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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120個學者建議“無罪假定”作為調查學術不端的指控 時必須遵守的一個重要原則。新語絲上已有多篇文章對此批判。 我也認為這種提法十分荒唐。 20多年前買過一本書《科技工作中的數據分析》([美]斯圖爾 特L.邁耶著),其中一段論述給我很深的印象,摘錄如下: 當一個科學工作者發表一項研究成果時,他就在他同行的 “法庭”前展示了他的“證詞”。……在文章最終發表後,各 式各樣的人都可以讀它、領會它、反對它,如果有人認為恰當 的話,還可以攻擊它!俗話說,當一個科學工作者發表了他的 報告,他就把自己的聲譽和它安排在一起了。只有當他願意這 樣做時,他的結果和結論才會受到信任。當然它們是否真正受 到信任取決於其本身的價值。 長期以來我一直以為這些常識應當是所有科學工作者必備的素 質,看到這120個學者的建議才發現我錯了。沒有充分證據,能 否對論文提出質疑?能否懷疑其中有學術造假?答案是當然可 以。你的論文如同學術“法庭”上的“證詞”,別人可以從各 個角度懷疑、反對,懷疑者只要提出懷疑的理由即可,不必一 定擁有推翻“證詞”的確切證據。提出充分的無可辯駁的證據 是發表者必須的義務而不是懷疑者的義務。如果發表者對別人 提出的質疑不能給予合理的解釋,則只能認為質疑的問題是存 在的。我自己也寫過論文,非常歡迎別人提問質疑,我相信所 有沒有造假的人都如此,因為這是你擴大影響的好機會。你的 東西既然是真的,豈會怕人問?反過來,不願別人質疑的東西, 豈能是真的? “無罪假定”將舉證的責任強加到質疑者的身上,使人聯想到 那些向司馬南不斷挑戰的江湖“大師”們。他們的邏輯就是: 我給你表演魔術戲法,你要是不能證偽,那我就是真的。“無 罪假定”若能成立,所有造假者就有了對付質疑者的一個最佳 法寶:保持沉默。反正你很難知道我具體在那一點上造假,你 舉不出確鑿證據,那就不能說我造假;否則就是對我的誹謗, 我要訴諸法律。除了造假手法愚蠢,被方舟子們抓住證據的個 別人,你還能把象魏於全這樣的人怎麼樣?這樣看來,提出“ 無罪假定”是為了打假還是護假,真是耐人尋味了。 有人造假並不奇怪,古今中外從未斷過。可這麼多的學者公然 不認同科研工作的基本常識,讓人說什麼好?! (XYS2006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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