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前紛紛揚揚的漢字繁簡兩種字體孰是孰非,孰劣孰優的論辯當中,擁繁派喊得最響,也最能唬住一般老百姓的,莫過於強調只有繁體字才能體現漢字的“六書之美”。
果真如此嗎﹖非也﹗答案是否定的。
讓我們先來看看什麼是“六書”,什麼是“六書之美”。所謂“六書”,是東漢許慎在《說文解字》中將古人造字方法歸納為指事、象形、形聲、會意、轉注、假借等六種。《說文解字》中“六書”的具體論述是:“一曰指事。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見意,上、下是也。二曰象形。象形者盡成其物,隨體詰詘,日、月是也。三曰形聲。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四曰會意。會意者,比類合誼,以見指撝,武信是也。五曰轉注。轉注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六曰假借。假借者,本無其事,依聲託事,令、長是也。
可見,“六書”的意涵是非常豐富的。古人造字的方法是非常靈活多變的,甚至可以說是包羅萬象,從無到有的。“六書之美”的“美”,指的正是其中的奧妙所在,是美妙的美,而非美麗的美。這種美,是內在的,不是膚淺的外表的。“六書”的造字規則,從倉頡造字開始,到現在的簡化字都是人們自覺或不自覺遵循的規則。舉例來說,“六書”當中,用得最多的是“形聲”。《說文解字》中所收的九千餘字中,占百分之八十二。在《簡化字方案》公布的二千二百三十六個字中,占百分之七十八點四。形聲字由形旁和聲旁兩部分組成,“以事為名,取譬相成”。事是指形旁,譬是指聲旁。如江、河三點水,是形旁,指江河兩字與水相關。工、可是聲旁,決定字的讀音。
簡化字中,大部分形旁的簡化,是採用楷化的草書符號,將隸書、楷書中原本就已遺貌取神、符號化了的形旁以更加簡約的草書符號代替。譬如鳥、馬、魚、頁、具等。這些偏旁簡化後,筆畫大大減省,但其象形的意義和內涵還是一脈相承的,沒有改變的。正如隸書、楷書將古字、篆書的較為圖形化的偏旁以筆畫組成的符號代替,沒有改變象形內涵一樣。簡化字中形聲字的聲旁,部分也是取草書符號的字作為聲旁。例如,療、遼兩字,將總共有十二筆的聲旁代之以只有兩筆的“了”,“遠”、“園”兩字,用四劃的同聲字“元”,取代十劃的聲旁“袁”。簡化後,發音不變,意義不變,同樣符合“形聲”原則,也具“六書之美”。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這樣的簡化方法,早在古時代就有了,比許慎的《說文解字》還要早。例如,秦襄公時代的《石鼓文》裡,“極深”的“極”作“極”,跟簡體字一模一樣。而《說文解字》裡的“達”字條,註明古人作“迖”,也與簡體字一樣。而“遲”字,也與簡體字極為接近,用“尺”作聲旁,合六書。
需要特別強調的是,秉着“述而不作的原則”,《簡化字方案》裡面,並沒有把所有帶相同聲旁的字都簡化為同一個簡單的聲旁,如“獠”、“寮”、“潦”等字的聲旁並沒有簡化成“了”,“猿”字的聲旁“袁”也沒有簡化成“元”。這一點與草書楷化的偏旁簡化方法不同。有些人不明白這一點,將某些簡化的偏旁隨意類推,自造簡化字,並以此作為攻擊簡化字的藉口,是偷梁換柱的邏輯錯誤,是不妥當的。
上面提到,簡化字中,約四分之三的字是形聲字,也就是說,有約四分之三的字是符合“六書”中的“形聲”原則的,是符合“六書之美”的。現在,讓我們回過頭來看看爭議較大的“象形”的問題。
“象形”是漢字的特點,也是“六書”之一美。在大篆、小篆之前,象形字確實是比較具象和圖形化的,例如,“牛”字,篆書有兩隻角。“魚”字,看起來確實也像尾魚。“鹿”字有鹿角和四隻腳。然而,自隸變之後,具象的圖形被抽象的符號代替,已是鹿不象鹿,牛不象牛了﹗但是,從來也沒有人因此而否定漢字是象形文字這一事實。因為,雖然已是牛不像牛,鹿不像鹿,但“牛”、“鹿”兩字的象形意涵還是不變的。同理,簡化字將繁體字的部分象形字進一步簡約,有些可能變得更加抽象,但其內在的象形意涵同樣是不變的,因此也是符合“六書之美”的。何況,象形的像與不像,有時是很主觀的。譬如,繁體字的“馬”和“鳥”與簡體相比,哪個更有馬的英姿和鳥的嫵媚,實在是各花入各眼,見仁見智的。
還有,有些簡化字,反而較繁體字更加形象,更與古字合。如“雲”字,古字與簡化字更一致。“龜”字,鐘鼎文與簡化字在形態和筆畫數上都更加接近,也更象一隻“龜”。繁體字雖將“龜”的頭、尾、腳、背上的花紋,甚至連腸子都畫了出來,還是左看右看都不像,徒增煩惱而已﹗所以,時至今日,漢字的象形意義,已不能教條地看,而應該理性地理解了﹗
“六書”中的另一美,是“會意”。簡化字中合“會意”之美的字,部分是依古字。《簡化字方案》棄繁從簡,取更合“會意”之美的簡體。“塵”字,也比繁體“塵”容易會意。陰、陽兩字的簡體,不但合會意之美,而且還合易理,日為陽,月為陰,是智能的結晶。
“六書”中的其它幾美,“指事”、“轉注”、“假借”等,從許慎的定義中,可見是非常靈活的。特別是“假借”:“本無其事,依聲託事”,指明就是可以創造的。但由於“述而不作”的原則,《簡化字方案》只採用民間已經流行的,約定俗成的字,並沒有刻意地發明創造新的簡化字,這點是必須講清楚的。限於篇幅,簡化字中符合這幾“美”的字,就勞煩有興趣者自己去研究了﹗
由此可見,和繁體字一樣,簡化字也是符合“六書之美”的。僅“形聲”一美,已合了近八成。加上其它幾美,沒有十足也應有九成九。餘下的,再由“假借”湊足,百分之百符合“六書”﹗因此,擁繁派不必再拿“六書之美”來唬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