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着追求真理的學者
鄒承魯對人的要求比較高,特別是要求人有才能。才能有限的人,而得到不
適當的聲譽、職位,他會提意見。
鄒承魯對成就要求比較高,不算是成就的,或者差勁的東西,碰到他,難免
要指出。
鄒承魯要求嚴格尊重事實。對自己這樣,所以不貪功。我曾經搞錯過一次,
以為79年他發《自然》論文是國內學者第一次在《自然》發表論文。他馬上向我
澄清,使文章得以及時改正。
對他人也這樣嚴格要求,所以“得罪人”。
鄒承魯反對牛滿江,本來已經有公論。近年牛、或者他的支持者企圖借
RNA干擾現象得諾貝爾獎、鄒承魯去世來反撲。牛滿江曾是美國Temple大學教授。
研究發育生物學,學術上有一定水平,但是並不突出。在同輩的華人發育生物學
家中,上海細胞所老所長莊孝惠的水平要高於做過科學院副院長的童第周,而童
要高於牛滿江。
70年代,牛滿江曾經推進中美學術交流。在特定時代,做出了一定貢獻。現
代青年不能理解,那個時代,童第周那些國內科學家,常被批判,掃廁所不算懲
罰而是勞動。全國很多大學和研究所,沒有清潔工,是老師和學生打掃。牛滿江
的到來,有助於改善童第周等境遇,起碼少掃幾次廁所。好像牛滿江說的一些話
上了文件或者《參考消息》,如:科學家不應該參加大掃除、費了老大的訓練不
應該掃廁所。而各地的大學老師、科研人員用這種話去壯膽,還常常不成功,但
有個“美籍華人”在上面說些話,也是莫大的欣慰。
他提出的RNA做誘導分子,歷史證明是錯的。本來也沒有關係,只是不應該
稱為重要成果。七十年代,他和童第周聯名在《中國科學》發表的論文,說可以
通過注射RNA,改變魚的形狀,而且改變是可以遺傳的。這個發現,最根本的在
於是否能夠被重複。只要能重複,那麼不管當時能不能理解其理論基礎,都是重
要發現。當時鄒承魯反對。我在哈佛時聽Gilbert的同事說過,2006年還聽另外
一個代表團成員說:美國一個代表團在中國訪問時,諾貝爾獎得主、哈佛大學教
授Walter Gilbert等對牛所號稱的發現提出尖銳的批評。可是很奇怪的是,牛滿
江不是通過做更多的實驗,或讓別人做更多的實驗,在國際科學期刊來以科學事
實進行科學探討、科學辯論,而是靠在中國用行政壓力、用媒體運作,令人生疑。
中國的官員接見多少次、中文的媒體報道多少回,都不能改變科學事實。有這三
十多年的時間,牛有經費,就應該拿出科學事實來。科學史上,不被人馬上理解
和認可的例子不少,都是靠科學事實來說話。我看過童第周論文集,和牛滿江合
作的論文很不合童的風格。童的研究一般創意不大,但是很紮實。如果要猜想,
對合作論文的責任,牛為主、童為次。沒聽說童生前激烈為之辯護。
鄒承魯還反對過中國一度認為是青年科學才俊的一位植物生物學研究者陳章
良。陳回中國後,研究水平上不去。不知道是否因為急於求成,他在90年代遠跨
本行,研究了恐龍蛋的DNA。如果知道恐龍的生物特性,就會知道其DNA應該和哪
些物種比較接近。如果知道古生物DNA專家如德國權威Svante Paabo的意見,就
會知道DNA保存是有限的,遠古的DNA要有特殊條件,才能保存到可以做PCR的要
求。陳大概當時不知道這些理論和技術的微妙,從中國的恐龍蛋樣品里拿DNA做
分析,以為得到了恐龍的DNA,論文好像是發表在《北京大學學報》,《人民日
報》等中國媒體很快發布消息。鄒承魯主持科學院生物學部做過學術鑑定,請多
個專家參加,並正式成文,說拿到的不是恐龍DNA,是污染物的DNA(大意,鄒承
魯給我寄過原件)。但是,據說因為中國有機構要保護回國青年科學家代表,怕
挫傷回國青年的積極性,沒有公布。仿佛忘記了,鄒承魯是五十年代英國名牌大
學回國青年,回中國幾十年後,做出貢獻,卻不能對80年代回國青年提出正當學
術意見。恐龍蛋事件,不一定是學術腐敗,但是不嚴謹,使科學上不成立的結論
得以迅速廣泛地由中國媒體傳播,也不合規範,有浮誇。陳另外捲入論文涉嫌抄
襲事件,不是鄒承魯提出,是其他人在《中國科學報》發表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