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恐龍蛋引發的衝突:饒毅支持鄒承魯,方舟子支持陳章良 |
| 送交者: 佚名 2007年06月02日15:57:01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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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龍蛋引發的衝突:饒毅支持鄒承魯,方舟子支持陳章良
饒毅文章公開說明鄒承魯反對過陳章良,而且饒明確表示他為什麼認為鄒有道理。 而方舟子曾經發表文章明確為陳章良開脫。 這種旗幟鮮明的對立,看好戲。 鄒承魯:善者好之 不善者惡之 饒毅 鄒承魯還反對過中國一度認為是青年科學才俊的一位植物生物學研究者陳章良。陳回中國後,研究水平上不去。不知道是否因為急於求成,他在90年代遠跨本行,研究了恐龍蛋的DNA。如果知道恐龍的生物特性,就會知道其DNA應該和哪些物種比較接近。如果知道古生物DNA專家如德國權威Svante Paabo的意見,就會知道DNA保存是有限的,遠古的DNA要有特殊條件,才能保存到可以做PCR的要求。陳大概當時不知道這些理論和技術的微妙,從中國的恐龍蛋樣品里拿DNA做分析,以為得到了恐龍的DNA,論文好像是發表在《北京大學學報》,《人民日報》等中國媒體很快發布消息。鄒承魯主持科學院生物學部做過學術鑑定,請多個專家參加,並正式成文,說拿到的不是恐龍DNA,是污染物的DNA(大意,鄒承魯給我寄過原件)。但是,據說因為中國有機構要保護回國青年科學家代表,怕挫傷回國青年的積極性,沒有公布。仿佛忘記了,鄒承魯是五十年代英國名牌大學回國青年,回中國幾十年後,做出貢獻,卻不能對80年代回國青年提出正當學術意見。恐龍蛋事件,不一定是學術腐敗,但是不嚴謹,使科學上不成立的結論得以迅速廣泛地由中國媒體傳播,也不合規範,有浮誇。陳另外捲入論文涉嫌抄襲事件,不是鄒承魯提出,是其他人在《中國科學報》發表意見。 為什麼不把陳章良立此存照? 方舟子 每次在網上進行學術打假,總有人建議把陳章良拎出來亮相。這次辦“立此存照”網頁,又有人如此提議。在騙子云集的罵街園地(萬維教育園地)甚至有人持續散布謠言說,方舟子獨獨放過陳章良,是因為 與陳關係非同一般,或與陳有不可告人的交易云云。我從來不認識陳章良,也沒準備要跟他認識。我從來沒想過到中國生物學界發展,也不會去北大任職,所以也不可能有求於陳章良,跟他以前、現在、以後都不可能有任何利益關係。 為什麼不把陳章良立此存照呢?短答案是:“立此存照”以揭露新發現為主,不炒已在國內媒體炒過的冷飯。長答案是:陳章良還不夠格。 目前網上對陳章良的指責主要有四點(估計都來源於《華夏文摘》幾年前登過的一篇攻擊談家禎、陳章良的文章,那篇文章充滿不實之詞,極不負責任): 一、陳章良抄襲。 二、陳章良偽造恐龍蛋基因研究。 三、陳章良生活作風有問題。 四、陳章良學術成果太少。 對後面兩點,不在我們打假範圍。對前面兩點,解釋如下。 一、所謂陳章良抄襲 據說此事國內《自然辯證法通訊》上做過報道,我沒看過那篇報道。但我讀過Science雜誌對此事的報道,也比較過那兩篇論文,我的看法是: (一)那屬於因英文水平不好而抄襲文字的表達,數據、結果都是自己的。文字抄襲當然也不道德,但還不象抄襲數據、結果那麼嚴重。科學論文與文學作品不同,最重要的是數據、結果,文字較不重要。(有人匿名指控說那篇論文的數據是偽造的。偽造數據比抄襲更嚴重。但在見到確鑿的證據之前,我們只能當它是謠言。) (二)按生物化學界的國際慣例,論文的最主要負責人是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一般是最後作者)。陳章良是倒數第二作者,責任最小。 (三)不知者不怪。陳章良有沒可能事先知道抄襲?按常理推斷,不太可能。一篇論文基本上由第一作者、通訊作者寫作、完成,陳做為倒數第二作者,最多是在論文提交前審核過該論文。在審核時沒發現文字抄襲,也不奇怪。一個研究者不管如何熟悉本領域的文獻,也不可能對別人的論文背得滾瓜爛熟,從而發現文字抄襲。論文提交後由刊物指定的三名審稿人按理應該比陳章良還熟悉該領域的論文,也都沒發現文字抄襲。這起抄襲案,是原作者發現、報告的。 (四)陳章良既然在該論文上署名,自然也有責任,不過那是名義上的責任。他做為系主任,也要擔當管理、領導責任。這些都不是抄襲的責任。 (“北航”抄襲案與此不同,那是抄襲數據、結果,而不是文字。沈士團雖然也是倒數第二作者,但不應該看不出數據、結果的抄襲。而且第一作者還是他的博士生。) 二、關於偽造恐龍蛋基因 從恐龍化石用PCR方法提取基因片段,是正常的科學研究,在陳章良實驗室之前國際上就有人做過(論文還發表在Science上),以後也有人做過, 不是什麼天方夜譚。有些外行覺得此事過於離奇,就斷言陳章良造假,是沒有根據的。當然,對能否從那麼古老的化石中提取出基因,爭議很大,現在的主流看法是不太可能,那些號稱提取出來的基因很可能是外源污染(PCR方法很容易受外源污染)。陳章良實驗室的結果應該也屬於外源污染,這屬於操作過失,不該算是偽造。這件事可以批評之處,是新聞界胡亂報道,甚至與電影《侏羅紀公園》聯繫起來,給人的印象是“北大在製造恐龍”,有炒作之嫌。如果是發生在現在,可以就這點立此存照。既然已是幾年前的舊新聞,也就算了。 學術打假,要有根有據、有理有節,切忌淪落成造謠、誹謗。公平地對待每個人,不要因為遇到的是“名人”,就頭腦發熱,降低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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