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輩大佬,
本人最近一篇PRL稿件解決了一個前人爭論了二十多年、發表了成百應用文章(包
括兩篇PRL)的一個問題,得到了一個簡潔的精確解。文章送審後,第一個說可以
發表,但提了四無頁的意見說我有錯要大改;第二個找不出錯,一堆爛英文卻批評
我的英文寫作,然後說什麼發表”quite questionable”;第三個沒有返回。編輯於是
要我改。修改稿送回後第二輪審稿返回: 第一個又寫了三頁而且很負面,編輯沒有
送回到第二個那裡但催來了第三個的意見。此人說我的結果很漂亮也很正確,但
不能發表在PRL上,然後用含糊的語言說什麼很多東西我以前已經發表過了、需要
更多的工作云云。根據這些,編輯把我據了。
我對此非常氣憤,第一人所有的意見中,幾乎沒有一處是對的或者必要的,要麼他
理解錯誤、要麼他不懂、要麼他為的是化大力氣講另一人的東西而且要我撇清我的
結果與那人的公式的關係,說什麼兩者不同但都是對的。第三人明擺這就是不讓我
發表。我立馬回E不接受他們的決定,用無可辯駁的理由些了一封長妹兒,並且說
如果此等嚴格結果不能發表,憑什麼基於經驗公式的前兩篇PRL文章卻可出籠。但
PRL只送審兩次,我的E因此被送到上一層的DAE裁定。DAE的裁定是:
我說的有道理,但是已有意篇相近的PNAS文章,我的文章只是一個顯然的推廣,
所以不能發表。我一看真是氣極,因為那PNAS文章的主要結果來自我以前的一篇
文章(一模一樣的結果卻成了他的” 定理”),它本身根本就沒有什麼新內容也沒
經同行評審。我不服,一封長E頂了回去。好久過了也沒音信,忽翌日收到一封來
自DAE主席自郵局寄來的親筆信,信中說他理解我的反駁,作為一個編輯於DAE
主席,他認為我文章應該發表,但不是PRL,因為內容難懂,他希望我放棄PRL,
把文章改投其它PR刊物。
事情到此為止就是這樣。我想文各位大佬的是,DAE主席的信是啥意思,我的做
法是否已把那NAS的大人物得罪、把自己置身於險境了。以後在遇到這樣的事情
該怎麼辦。我對那三個審稿人的猜測是: 第一個好象通讀了我所有有關的文章,
本領域通用的公式可能就是他的,我的東西取代他的公式之是時間的事,第二個可
能是第一個的什麼合作者或者學生,第三個很可能就是那大人物。
在下先行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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