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1483年11月10日─1546年2月18日),本名Martin Luder,德國基督教新教宗教改革的發起人。他本來是天主教會的教士、神學家和神學教授,想避免教會的分裂來達到教會改革的目的。他的演說和寫作天才以及他的令人尊重的為人使他的主張獲得了很大的歡迎。他的改革結束了中世紀羅馬天主教教會在歐洲的獨一地位。他翻譯的路德聖經迄今為止仍是最重要的德語聖經翻譯。
在馬丁路德看來,人與上帝溝通的方式乃只有神的話-聖經。但聖經和神只對有信心的人說話,這信心也是上帝所賜的,不是人所能成就。路德認為世上只有一位神,乃是慈愛、公正、公義的神。他超越一切人的理性,是神秘的、不可思議的。路德說:如果人能理解他,他就不是上帝了。
1512年,路德在威丁堡大學得到神學博士的學位,同時,他也開始教授聖經研究課程。當路德在大學的閣樓上為<羅馬書>備課時,他經歷了一連串心智與靈性上的突破;路德的傳記作者,認為這些經驗發生於1513年至1518年之間。當時,這位新上任的年輕教授,仍然受到神的慈愛與公義問題之痛苦煎熬。
一位神,怎能同時是慈愛又公義的呢?
當保羅寫到神的公義,以及‘義人因信而生’,他的意思是什麼呢?”
聖經中明文記載,‘義人必因信而生’,所突出的是信仰,而天主教會所強調的是教規和行為,為什麼和聖經記載的不同呢?
他思想,如果信仰只是表面的遵守律法、教規、行善、補贖,並修道,難道就能夠得救嗎?
路德說,當他的心智和心靈終於了解保羅之話的真義時,他覺得,他自己“重生”了。路德對於神與救思的看法,認為信仰上得救最關鍵的是“信”,按照聖經的說法,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己經為人類在上帝面前代贖了我們的罪,“因着他對神之義的全新詮釋,以及靠恩典因信稱義的福音,而產生革命性的變化。他很快就開始傳講這個信息,並且撰寫小冊子和論文來闡釋這個信息,與當代詮釋福音的標準方法,形成鮮明的對比。”“該觀念使他確信當時的教會誤解了福音,那是基督教的本質。故此,有需要重新喚起它歸回本來的面目,路德首先改革它的思想體系,爾後才是作法。”
馬丁路德將研讀聖中所得的“因信稱義”分為三個重點。
第一稱義是上帝的主動:使我們稱義那個義,我們是被動的,稱義是上帝主動的工作,是上帝白白的恩典,人是完全被動的,這個叫做被動的義。
第二義是外來:上帝的義因着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所謂‘加給’就是我們原來沒有,是他從外面加給我們的,稱義是外來的恩典,因着信心,耶穌基督成為我們的公義,並不是我們自己是公義的,而是耶穌成為我們的公義,我們披上了耶穌公義的外袍。甚至連信心,也是上 帝的賞賜,是上帝的禮物。
第三宣告的義:宣告的義,那是一種法庭上的宣告,這是地位上的轉變,而且是瞬間剎那的轉變。上帝在法庭中,宣告我們不再是罪人,而是他的兒女,它不只是倫理上、道德上,或者是實 質上漸漸的變好,那個是成聖的過程。但是稱義,那是立刻地位的轉變。
這三個重點其實前面兩個,中世紀的教會都有,而第三個重點,是路德獨特的發現,他把因信稱義的觀念,重新的帶回到保羅的教導中,他自己當時並不知道,除了因信稱義的性質,或者是福音的內容之外,還包括了上帝的形象。上帝由那種嚴厲的審判官,變成了慈愛的父神,那麼這個使馬丁路德的內心有了平安,他不再恐懼,不再自悚,不再不安,他終於有了得救的確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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