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之藩在美國做教授,他的美國同事說:“如果你不能查出你學生是抄來的,你就不能說他是抄來的。你的學生並沒有義務去證明他不是抄來的,這是羅馬法的精神;文明與野蠻的分際,就在這麼細微的差別上。我覺得這是常識,你卻覺得這是個問題,好奇怪!” 老高按:又進入兩月一度的《新史記》發稿大忙日子了。這一期《新史記》(第7期),除了中國人關心熱度始終不墜的周恩來、林彪,突出的幾個熱點,是“六四”、方勵之,以及中共黨史上能與重慶事件構成類比的幾個事件。 現實時局變化迅猛,儘管是歷史雜誌,也必須將原來編好的一些稿件撤下、推後——包括我對已故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教授魏斐德(1937—2006,Frederic Evans Wakeman Jr.)的遺孀的專訪,和對英國作家、記者賈斯帕·貝克的專訪,都不得不押後,換上新稿(有的還要約請專家儘快撰寫)。 賈斯帕·貝克以前我介紹過;魏斐德的影響更大,曾任該校東亞研究所所長、中國研究中心主任,還擔任過美國歷史學會會長、美國學術團體理事會主席、美國社會科學委員會主席,他對中國的歷史學術研究厥功甚偉,尤其是與上海社科院等學術機構交往甚多,他的研究上海警察的三部曲,深受重視,有人說,他帶出了美國歷史學界的“上海幫”。 在一個大型叢刊(每期26萬字)出刊前十來天,撤下大量稿件(包括上海社科院副院長談魏斐德的文章、以及西方媒體介紹評論魏斐德的文章等),換上更為當前讀者所關注的話題的稿件,我之焦頭爛額,不難想見,實在沒有精力回到博客。但今天看到一篇中國大陸法律學者賀衛方的短文《莫須有與想當然》,讓我聯想起最近一兩個月來人們關於薄熙來、谷開來和王立軍事件的種種議論,覺得對大家可能也不無啟發,轉貼於下。 莫須有與想當然 賀衛方,作者博客 陳之藩先生的文集《時空之海·散步 看雲聽雨》(天下文化2006年版)中有一文,題為“莫須有與想當然”,提到他讀小學時某次作文自己甚是得意,然而居然排名末位。他問國文老師,國文老師說:你一個小學生,絕不可能做出那樣的作文,一定是從雜誌上抄襲而來。陳很委屈,說絕無此事。老師回答:你如果說你不是抄的,拿出證明來。證明自然是拿不出了的。同樣的事情,在他讀大學三年級時又重演過。他為此既委屈,又無奈。 待到陳本人在美國做教授後,某學生提交的學年論文“不僅風格清新,而且創意滿紙,令人不能相信是一大學生之作”。他到圖書館用兩天時間察看期刊,結果無所發現。於是請教一位同事。同事卻有些驚奇,說:“如果你不能查出你學生是抄來的,你就不能說他是抄來的。你的學生並沒有義務去證明他不是抄來的,這是羅馬法的精神;文明與野蠻的分際,就在這麼細微的差別上。我覺得這是常識,你卻覺得這是個問題,好奇怪!” 陳先生最後說:“聽了這一番教訓,我倒沒有什麼慚愧的感覺,而是想起中國文化中好多好多莫須有與想當然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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