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华侨难道又抄袭别人的错误? |
送交者: 白字秀才 2007年11月20日09:26:17 于 [教育学术] 发送悄悄话 |
“他(傅德志)对照片进行了仔细的研究,可以认出老虎身边的叶子,是壳斗科的麻栎或是榛子。” 有点汉语基本常识的人,一般不会把上句中的“麻栎”和“榛子”作为“壳斗科”修饰下的并列名词。很明显,“榛子”所对等的不是“麻栎”,而是“壳斗科的麻栎”,因为上句在“壳斗科的麻栎”和“榛子”之前各自有一个谓语“是”。 如果上句的“榛子”前面少了一个“是”,变成“是壳斗科的麻栎或榛子”,那么可以把“榛子”理解成和“麻栎”并列的壳斗科下的植物。也就是说,上句如果认为“榛子”象麻栎一样,也属于“壳斗科”的话,就应该说成“是壳斗科的麻栎或榛子”。 傅德志说“是壳斗科的麻栎或『是』榛子”的时候,很明显,他并没有把“榛子”归到“壳斗科”的意思,否则,傅德志的汉语水平就会和方舟子华侨这个某年某省语文状元的汉语水平一样了。 有意思的是,质疑傅德志“错误地”把榛子归类到壳斗科的,并不是方舟子华侨先“发现”的。而是早在11月7号在新语丝新到上的一个叫大夏的《植物学家傅德志,你能不能专业点?》文章中的观点【1】。 其实,方舟子在11月17号《专家能不能专业一点?》 一文中关于傅德志的一大段质疑内容基本和11月7号大夏的《植物学家傅德志,你能不能专业点?》一文差不多。 如不算大段抄袭,"照虎画猫"是肯定的了,至少在质疑“榛子不属于壳斗科,而是属于桦木科”这个观点上是抄袭或偷了大厦的观点的【2】,因为,傅德志根本没有把“榛子”归类到“桦木科”的意思。 *************************************** 植物学家傅德志,你能不能专业点? 作者:大夏 最后再说一点。为什么不提榛子叶呢?因为傅德志自己也认为老虎身旁的叶 (XYS20071107) (xys.dropin.org)(xys-reader.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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