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耐心开导”在今日一篇回帖中, 指出有人好用英文,象是很有学问似的。我有几句话要说。
本来,有人在中国人场合,好用英文,本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就象不少国内青少年喜欢把头发染成黄色,结果黄色头发配上黄皮肤, 造成一片“金黄”的效果;或者有亚洲人佩戴蓝色无形眼镜,看起来很吓人的样子:黄皮肤加上一双“蓝”眼睛; 或者象有的人英文并不怎么懂,却一口一个OK一样。这些有什么奇怪的呢?毕竟,这都是发生在一个曾经被打被揍被欺凌被奴役的国家, 一个至今还处于发展中国家的范畴,一个自己人到处受歧视,外国人到处受追捧的国家。那个人好用英文而已,如果他不对外人磕头鞠躬,口称大爷, 我们有什么需要歧视对方的呢?
语言是需要锻炼的,所谓PRACTICE MAKES PERFECT。 多讲,多写,多读,对听,难道不是提高英语的好办法吗?我们本不需要掌握一流英文才能使用英文吧!何况,在这里,大家都是交流思想为目的,谁会在意某英文帖子是否语言道地呢?只要明白对方想讲的是什么东东就可以了。 只有在极个别情况下,某帖子发生基本的误导的不懂装懂的语言错误的时候,才有必要给于指出,那个“好”用英文的对象,不久前在一个帖子里的可笑错误,不是已经被指出来了吗?他(她)的斤两不是很明显的表现了吗?
我对你的一句话很吃惊,你的这句话的愚蠢要远远超出人家“好”用英文:“又用英文,好像很有学问似的”!
用英文和有学问,难道有什么关系?全世界有多少人口使用英文?多少人讲英文?写英文?从英国,美国,到菲律宾,到非洲; 从英语国家的教授,到香港的菲佣,到纽约街头的乞丐,到津巴布韦的游击队员,用英文和学问,我实在想不出有什么关系呀??? 我接触过的“用英语”的蠢货,傻瓜,实在太多,我们几时能把他们和学问联系起来???如果英语就等于学问,那么,我可以到纽约大街流浪汉中,香港普通人家的菲佣中,在尼日利亚的贫民窟里,从英国北部在街上游荡的失业人员中,找到你们“崇拜”的学问家,或许里面还能找到能登上你们大学讲堂的教授呢!甚至还有“诺贝尔”奖候选人呢!
我估计只要人家说或者用英文,你们替对方添XX都愿意吧。这就是你们XX人的21世纪的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