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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发现“非科学”真理的“非证明”方法
“科学”一词的定义,一般是用16世纪中期开始的“近代自然科学”时代,以来常
用的科学研究方法来界定。如使用逻辑,数学,假设,猜测,实验,重复性等等。
这种方法,在很多领域获得了巨大的成功,极大地推动了人类文明向前发展。事实
上,科学方法的胜利如此巨大,以至于有人干脆提出“科学主义”,将一切用科学
来衡量。
且不说在许多社会领域,科学是远远不够的,既是在具体的自然科学的领域,也有
很多事实无法运用科学手段,如,凡是涉及历史发展的领域,如生物,考古,人类
学等等学科。同时,我们却不能不承认他们是真理。历史是不能重复的。历史链条
的连接,是归纳逻辑的应用。英国哲学家休莫早就指出,太阳过去每天升起,并不
一定代表太阳明天必然会升起,因为两者没有必然的逻辑联系。个体的集合永远不
可能是个全集,所以不可能满足全称判断所要求的条件,因此归纳逻辑本身存在着
错误的可能。
对这类不能重复的历史性的陈述,我们唯一能作的,就是根据假设,观察,积累事
实,和类比。在积累事实中不断地根据新的发现修正假设。必要时,甚至整个理论
的核心都可能被推翻,一切只能从新开始,如进化论,板块学说,全球转暖等等。
人类有没有一天会确切无疑的证明类似学科的真理性呢?这一天只能是人类可以重
复此类现象时。也就是说,人类发明了时间机器,或找到比光速更快的物质,能够
“回到过去”。你这时有点恨自己生的太早了?我深有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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