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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爭取民權,“愛心是我們唯一的武器” ——馬丁•路德•金告訴我們
送交者: 范學德2 2021年08月01日18:32:07 於 [健康生活] 發送悄悄話



    爭取民權,“愛心是我們唯一的武器”

            ——馬丁•路德•金告訴我們

          范學德


導讀:馬丁路德金說:“愛是基督教最高信仰之一,但還有另一面,叫做正義。正義是深思熟慮的愛。正義是克服了與愛相悖者的愛。”




2004年年底,我到達拉斯參加了一次冬令營,大會的主題是平安。三四百人參加了聚會。我和陳佐人牧師是大會的主講人。我講的是耶穌說的兩句話:“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的,不像世人所賜的;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也不要膽怯”。“我將這些事告訴你們,是要叫你們在我裡面有平安。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陳則人則從聖經講到歷史,又縱談當代,令我大開眼界。

        

31號晚上,賓館的大廳中,幾十個美國人在那裡守歲,興奮地一個勁地跳舞,激烈的樂曲聲在九樓上都聽得到,弄得我也跟着興奮了,於是,讀書。書是中央編譯局出版的《我有一個夢——馬丁·路德·金告訴我們》



剛翻到第4頁,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住了。馬丁·路德·金高舉起了“非暴力反抗”的旗幟。他告訴黑人兄弟:“我們要抵抗,因為自由從來不靠恩賜獲得。有權有勢的欺壓者從不會自動把自由奉獻給受壓者。。。。。。權力和機會,必須通過一些人的犧牲和受難才能得到”。但是,“仇恨產生仇恨,暴力產生暴力。。。。。。我們要用愛的力量,去對付恨的勢力。我們的目標,絕不是擊敗或羞辱白人,正相反,我們要贏得他們的友誼和理解。”(第4頁)。

        

他還說過:“非暴力是對我們時代的至關重要的政治與道德問題的回答:人類必須克服壓迫與暴力,而不付諸於暴力與壓迫”。

        

非暴力反抗堅持了說話的權利,1955年12月1日,馬丁·路德·金在美國波士頓猶太大屠殺紀念碑上,抄錄了一段著名的話:“起初他們追殺共產主義者,我不是共產主義者,我不說話;接着他們追殺猶太人,我不是猶太人,我不說話;後來他們追殺工會成員,我不是工會成員,我不說話;最後,他們奔我而來,再也沒有人起來為我說話了。”



馬丁·路德·金從事第一次政治性演講時,是一個年輕的牧師,還只有26歲。他公開表明, “我們聚會,從一般的意義上說,是因為我們首先是美國公民,我們決心充分運用我們的公民權”。他說,“我們大家都清楚,我們不是在宣揚暴力。”“我們已經不搞暴力了。”他說,“我想讓整個蒙哥馬利,整個國家都知道,我們是基督教信徒。”他把“基督教”三個字念得很清楚。“今天晚上,我們手中的惟一武器,是抗議。”

        

面對着這些基督徒,他激昂地宣告,“如果我們錯了,這個國家的最高法院也錯了,”全場激動。“如果我們錯了,萬能的上帝也錯了!。。。。。。如果我們錯了,拿撒勒的耶穌就只是個烏托邦的夢遊者,從來也沒到地球上來過!如果我們錯了,正義就只是一個謊言。”真是語不驚人死不休。最後他高呼:“我們決心在蒙哥馬利奮鬥,直到‘公平如大水滾滾,公義如江河滔滔!’”馬丁·路德·金的這兩句話,引自聖經中的阿摩司書。阿摩司是以色列的先知,他與以賽亞,都是馬丁·路德·金喜歡引用的聖經上論正義的權威。
        

這就是他的信仰:“我們只講愛是不夠的”,“愛是基督教最高信仰之一,但還有另一面,叫做正義。正義是深思熟慮的愛。正義是克服了與愛相悖者的愛。” “與愛並排站着的,永遠都是正義。”



金持守非暴力的信念,因為他深信,只有一場愛的運動才能防止被壓迫者變成他們的壓迫者的縮影,他想要改變白人的心,但是又不在他帶領的爭取自由的過程中使黑人的心變得堅硬。他相信,非暴力“將阻止黑人演變成另一個專制統治。”
       

這是馬丁·路德·金的名言:“愛心是我們唯一的武器。”

        

馬丁·路德·金為爭取民權運動制定了非暴力十戒,我決意參加非暴力反抗運動,所以我堅決遵守以下的非暴力十戒:


1. 每天默想主耶穌基督的生平故事
2. 牢記這次伯明翰運動是爭取正義,和好,而不是為了爭取勝利
3. 實踐愛的言行,因為上帝就是愛。
4. 每天禱告,求上帝使用自己,好叫全人類都能獲得自由
5. 犧牲個人私願,以成就全人類的自由
6. 不論面對朋友或敵人,都堅決守禮
7. 竭盡己力忠誠信實,為他人,為世界服務。
8. 控制拳頭,舌頭和心靈的暴力
9. 盡力保守自己的身體和心靈的健康
10. 在示威遊行中,要服從隊長和運動的大方向



馬丁·路德·金說,“我必須對站在通往正義之宮的溫暖入口處的人們進一言,我們在爭取合法地位的進程中,決不能輕舉妄動。我們決不能為了滿足對自由的渴望,就啜飲敵意和仇恨的糖漿。我們必須永遠站在自尊和教規的最高水平上繼續我們的抗爭。我們必須不斷地升華到用精神的力量來迎接暴力的狂峰怒浪”。

這就是一個“非暴力”提倡者的理念之花。在他看來,“手段代表了在形成之中的理想和進行之中的目的,人們無法通過邪惡的手段來達到美好的目的。因為手段是種子,目的是樹。”

這場演講鼓舞了東西方世界所有酷愛平等的人們,甚至肯尼迪總統在演講當天就邀請馬丁·路德·金到白宮作客,並說:“我也有一個夢想,我夢到,有一天新的民權法案能夠在參眾兩院通過。”三個月後,總統帶着這個夢遇刺身亡。而像大多數理想主義者一樣,馬丁·路德·金,這個一生苦心經營“夢想”的黑人也最終倒在了“夢”的路上。



金的領導地位一公開,三K黨的威脅便隨之而來。不僅三K黨,沒出幾天,他就因以30英里的速度行駛於時速25英里的區段被抓進蒙哥馬利市立監獄。第二天晚上,他坐在廚房,第一次坐監的經歷還使他心有餘悸,思考着他能否再多承受一點。他是否應該辭職?那時差不多是午夜了,他煩亂不安,滿了懼怕。幾分鐘之前,電話鈴響了:“黑鬼,你和你造成的混亂使我們現在不耐煩了。如果三日之內你不離開這座城市,我們要讓你腦袋搬家,讓你房子搬家。”
        

金坐在那裡,凝視着一杯沒有動過的咖啡,思考着怎樣退出,不動聲色地交出領導地位,重新開始他計劃中平靜的學者生涯。他的妻子克瑞塔在隔壁的房間和他們新生的女兒紫羅蘭已經睡了,金在一次講道時這樣回憶到:

“當我坐在桌旁時,想到的是這個小女孩,是隨時隨地她都可能從我身邊帶走的事實。我也開始想到完全委身和忠誠的妻,此刻她正睡在那裡……我到了一個地步,不能再承受下去了。我感到軟弱無力……
        

那時我發現信仰必須成為我的實際,我必須自己認識神。我在那一杯咖啡前跪下,我永遠也不會忘記……我做了一個禱告,那個晚上我大聲禱告,說:‘主啊,我到這個地步是為了成就對的事情。我認為我是對的,我認為我們提出的要求是對的,但是主啊,我必須承認我現在軟弱,我在畏縮,我在失去勇氣。’
        

……好像就在那一刻,我聽到裡面有一個聲音對我說:‘馬丁·路德·金,為公義而站起來,為公平而站起來,為真理而站起來,我將與你同在,甚至直到世界的末了’……我聽到耶穌的聲音說戰鬥到底,他應許永不離開我,永不離開,永不離開,永不離開。他應許永不離開我,永不離開我。”
        

三個晚上之後,像所威嚇的,一顆炸彈在金家的前門口爆炸了,房子裡充滿了硝煙和碎玻璃,但是沒有人受傷。金平靜地接受了這件事:“我前兩個晚上信仰中的經歷給我力量來面對它。”



作者說,馬丁·路德·金的人權信念,來自於他的信仰,其中包含他對人的信念。這是他的基本信念:“人是按照上帝的形象創造的。人有思考推理的本領,他有與上帝溝通的獨特能力。人是一個屬靈的存有。”但同時,人“誤用了他的自由。上帝的某些形象消失了。因此,人是一個需要上帝恩典的犯罪者”。(第46頁)

     

人被創造,不是為了流落在罪惡的地方,而是為了一些更高貴更美好的目的。而基督教信仰的光輝之處就在於:“當人決定從他的過失,罪孽和邪惡中爬起來的時候,永遠有一位慈愛的上帝對他說:‘回來吧,我仍然愛你’”。(第49頁)

        

馬丁·路德·金在最後一次講道中說:“我們每一個人都有兩個自我,人生的一個重要使命就是要指揮那個高貴自我,不容許卑下自我獲勝。但有時候我們本來應該忠信的人與事,我們卻對它不忠,這就是人性的矛盾。”(第214-215頁)

        

種族隔離是罪。踐踏人權是罪,這是金牧師的基本信念。



非暴力反抗涉及到法律。這裡,金牧師也從他的信仰找到了根據:他不僅承認有正義與非正義的兩種法律,而且認同奧古斯丁的觀點:“不正義的法律根本就不是法律”。奧古斯丁還有一句名言:“若撇開了公義,所謂國家不過是一群強盜;所謂匪幫,豈不是小型的國家麼”。在馬丁·路德·金看來,判斷法律是否合乎正義的標準是:它是否合乎道德律或上帝的道。(第77頁)

       

“我們將以自己忍受苦難的能力,來較量你們製造苦難的能力。我們將用我們靈魂的力量,來抵禦你們物質的暴力。我們不會對你們訴諸仇恨,但是我們也不會屈服於你們不公正的法律。”決不屈服於不公正的法律,這就是爭取正義。
       

“被壓迫者不能永遠受壓迫。對自由的渴望最終將證明它自身,這就是在美國的黑人中所發生的一切” (第84頁)。

        

渴望自由,渴望人權,帶着這樣的思想,我進入了夢鄉。



第二天是新年,上午講演結束後,陳牧師要帶我到達拉斯市中心看看。看什麼啊?他說,看一下肯尼迪總統被槍殺的地方。肯尼迪是在達拉斯被害的啊?我來達拉斯這麼多次了,怎麼不知道呢。特無知。

        

肯尼迪總統遇害的地方只是一個普通的建築,樓不高,面對着幾條街道,現在已經被開闢為博物館。幾個遊人和陳牧師一樣,都在尋找搶手射擊的位置,一對夫婦正爭論槍手為什麼要殺肯尼迪,幾個黑人在推銷報道當年事件的報紙,六美元一份。我則在一個長椅子坐下,看着眼前駛來駛去的汽車,陷入沉思之中。

        

他們殺死了他。他!為什麼?

     

不知道為什麼,問着問着,他們殺死了他中的那個他,就成了馬丁·路德·金。

        

他們殺死了他!



1968年3月,金組織“貧民進軍”。4月,來到孟菲斯市領導工人罷工,下榻洛林汽車旅館。“像任何人一樣,我願意長久活着,長壽有它吸引人的地方。但是,我現在不去考慮它,我只能完成神的旨意。他已經讓我登上高山,我舉目眺望,應許之地盡收眼底。
        

我也許不能和你們同到那地,但是今夜我要你們知道,作為一群人,我們將要到達那應許之地。
        

今夜我說這樣歡樂,我不為任何事憂慮,我不懼怕任何人。‘我的雙眼已經看見那再來的主的榮耀。’”(摘自金被暗殺前在孟菲斯最後的演講)

        

4日晚飯前,他立在二樓三百號房間的陽台上,和其他同伴談話。而沒有想到,這時在街對面的一幢普通公寓裡,一個狙擊手已端好了一架帶有觀測鏡的汽步槍。子彈從前面穿過金的脖子,在顎後爆炸,一根使無數黑人站起來的頸骨就這樣斷裂了,一個懷揣美好夢幻的黑人就這樣倒下了。不再起來。

 

在馬丁·路德·金決定是否獻身民權運動的那個晚上,他清清楚楚地聽到了一個溫柔的話語:“馬丁·路德·金!為公義,為真理站起來,不要怕,我要與你同在,永不分離。。。。”(第134頁)。這是他從來沒有過的經驗,他知道他與上帝相遇了。從此,他站出來了。他告訴自己的兄弟們:“記着,即使有一天我死了,這個運動不會死去,因為上帝與我們同在。”(第136頁)。



1968年4月4日,馬丁·路德·金被槍殺了。但是,槍聲,阻擋不了維護人權的歷史進程。爭取人權,這是天意——上帝的旨意!這是民意,這是人心!它不可阻止,不論在世界的什麼地方。

        

合上書,我想起了在上帝之靈的感動下馬丁·路德·金所發出的那撕裂人心的呼喚:我有一個夢。讓自由響自密西西比的大山小丘。從群山的四處,讓自由響起。

        

我的家鄉,群山環繞。

        

馬丁·路德·金渴望所有的人,都手牽着手,同聲歌唱那古老的黑人靈歌:“自由了!自由了!”

        

家太遠,夜太黑,新年之夜,我久久無法入睡。

        

初稿於2005.5.30.

        

2015.6.1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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