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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尔哈赤的后金能算合法政府吗?
送交者: LuZhiShen 2010年05月04日10:46:28 于 [史地人物] 发送悄悄话
[转贴]奴尔哈赤的后金能算合法政府吗?

大量资料表明,后金建国以前,女真一直是臣服于明朝廷的。从奴尔哈赤及其父祖世袭的官职建州卫指挥使看,爱新觉罗氏一家属于明朝下属的土司一类;他们与明廷之间是上下级关系,这一点很明确。
   倒不是说有了上下级关系,下级就不能反抗上级,如果上级残酷压迫下级,反抗是合理的,正所谓“君视臣如草芥,臣视君如寇仇”。但建州女真受到残酷压迫 吗?我们来看奴尔哈赤起兵反明的战争借口,即所谓“七大恨”,不是鸡毛蒜皮,便是强词夺理(参看鄙帖《奴尔哈赤反明所谓七大恨之荒谬可笑》。即便这些都是事实,“七大恨”中并无明朝官吏如何压榨女真,搞的民不聊生的字样,奴尔哈赤当然不会替明廷粉饰,只有一个解释,这种情况并不存在。那么,奴尔哈赤起兵反明,并没有合理缘由的,是一种叛乱行为。
   纯粹从实用主义角度说,当建州女真整合起足够的力量,他们就有资格进行“民族自决”;他们攻伐女真各部,也可视为“民族内部矛盾”;在八旗制度确立后, 后金政丨府即可算其基本统治区(指原女真族诸部聚居区)的合法政丨府。如果奴尔哈赤满足于此,后金政权对明朝称藩,或者索性独立称帝,那倒是可以视为“民 族自决”的典范。
  然而人心不足,得陇望蜀,奴尔哈赤并不满足于关起门来当土皇帝。需要注意的是,著名的萨尔浒之战发生在1619年,此前的1618年,后金军已开始进攻明朝有效统治区抚顺。杨镐的四路围攻,是对奴尔哈赤挑衅的回应,是中央对地方叛乱政权的讨伐!
   杨镐的惨败证明了后金军事实力强大,奴尔哈赤凭借这一胜利最终统一了女真诸部,如果说是“民族自决”,到此已为极限。然而在此之后,奴尔哈赤继续进攻明 朝辽东地区,无疑是一种强盗行径,只能用贪婪来解释。而且后金军队显然不是什么仁义之师,奴尔哈赤及其继承者对辽东乃至关内汉族人民进行了残酷的虏掠屠杀 (满州所谓“包衣”,绝大多数是被掠的汉族人民),这当然是强盗的野蛮暴行!
  再看清军入关。
  本来说,天下大乱,满清既然有那个实力,当然也有资格插上一脚来争天下。但是,既然满清统治者标榜“自古得天下之正,莫如我朝”,那我们就不能不谈程序正义,看看他们是怎样“得天下”的?
  满清逻辑之一——“流贼李自成攻破京城,崇祯自缢,臣民相率来迎,乃翦灭闯寇,入承大统。”
  满清与明朝长期敌对,关系紧张,“闯寇”又不关满清什么事,为何要主动来“翦灭”?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我们有理由相信满清不怀好意。
  据说是吴三桂“邀请”清军来帮助“剿寇”的。且不说吴作为地方官员,有没有权力向其他政权“借师助剿”;即使明廷正式向满清发出邀请,“助剿”也只是来帮忙,难道有了“翦灭闯寇”的功劳,满清就可以反客为主鹊巢鸠占,理所当然的“入承大统”吗?
   打个比方,A公司被一伙歹徒强行占据,B公司老板带人赶跑了歹徒。这当然是义举,然而这位见义勇为的老板竟因此成为A公司的主人,那么B公司老板与歹徒 有何区别?事后A老板拿出财物来酬谢B老板是一回事,公司所有权转移又是另一回事——虽然被占,A公司所有权仍属于原来的老板。即使A老板有意拿公司所有 权来作酬谢,那也只能由他自己或他的合法继承人决定,总不能由B老板“预见”,便自行其是将A公司据为己有。
  虽然北京的崇祯政丨府已经覆灭, 但不要忘了明朝在陪都南京留有另一套政丨府机构,近似于现代意义的看守政丨府,以此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南明弘光政丨府当然是崇祯政丨府的合法继承者。从程序 上说,即使要把整个国家拿来“酬谢”,将“天下”授予满清,有权作出这个决定只有弘光政丨府,而不是那些“相率来迎” 的“臣民”。况且所谓“臣民相率来迎”,其实只是吴三桂一伙而已,后来确实有很多明朝大臣投降,却是在清军击败李自成,进占北京之后,这种“来迎”恐怕是 在刺刀逼迫下的无奈之举。

 满清逻辑之二——“夫国家之定燕都,乃得之于闯贼,非得之于明朝也。”
  清军入关初期确实是以李自成集团为主要对手的。但这只是军事态势,要说“得之于闯贼”,首先要具备一个前提,满清所得属于“闯贼”。
  当时明朝中央政丨府意外覆灭,李自成集团尚未建立起一套有效的统治秩序,并不能说已经成为中国的合法政丨府。满清显然是在趁火打劫,好比两个土匪争夺赃物,“黑吃黑” 的最终胜利者难道就自然成为赃物的合法所有人吗?
   退一步说,即便“得之于闯贼”说得通,李自成实际控制区充其量不过陕西、山西以及北京周边,对河南山东的影响力很有限,满清集团要接收也只能是这些地 区。再退一步说,由于北中国广大区域处于混乱的无政丨府状态,满清顺手牵羊一并接收了。那么清军南下进攻南明,又该怎么说呢?弘光政丨府合法统治下的南中 国的广大区域也属于“闯贼”?
  满清逻辑之三——“此行除暴救民,灭贼安天下,勿杀无辜,勿掠财物,勿焚庐舍。”
  天下之事无耻莫过于此。不知“扬州十日”是何人所为?“嘉定三屠”又是谁人属下?江阴“城中死者无虑五六万,尸骸枕藉,街巷皆满”, 又是哪路鞣贼干的?
  因此,所谓“自古得天下之正”,只是满清统治者的无耻谎言,决无程序正义可言。即使以军阀的道德标准来看,清军与隋末朱粲、,唐末秦宗权之流在伯仲之间,属于军阀中特别野蛮残暴的那一部分。
   应该说明的是,南明弘光政权之后,相继成立鲁王、唐王、桂王政权,都不具备完整的合法性,大约是临时政丨府一类,和满清政丨府一样,都可以看作争天下的 一方势力,政治地位大致相当。他们之间从无统属关系,所以不存在谁是正统一说;他们只有敌对关系,以“武器的批判”消灭之则可,还要以“批判的武器”来争 “正统”“大义”就无聊透顶了。
  (顺便说一句,明清问题困境无非源于与当代局势的相似——台湾当局近似于南明唐王政权残余台湾郑氏集团。就我 个人的理解,台丨海局势应该是中国内战的延续,两岸至今处于敌对状态,从法律上说,中国内战尚未结束。两岸政丨府都不具备完整的合法性,因为双方都没能完 成完整的 “同意”程序;“武器的批判”则可,“批判的武器”就没有什么法理依据了。如果双方都无意继续作战,双方政丨府应该平等直接谈判,而不是像现今这种幕后操 纵的不伦不类的“民间”谈判。谈判的议题只有一个,合并问题,鉴于北京方面的强势地位,在联合政丨府中应占相对优势。由于双方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无法截 然分开,不可以比照“民族自决”行事,台独应视为某些人窃取属于整个共同体的部分产权的叛逃,绝对应该大张旗鼓的讨伐。)
  那么是不是说,清朝政丨府从头到尾就是一个非法政权呢?
   也不是。当清军打垮了国内主要反清势力,并任命官吏建成比较稳定的统治秩序后,便可算初步具备了政治合法性;当他们最终完成了全国的统一,才算具备完整 的合法性。在此期间,满清统治者开始担负起统治责任,人民基本权利有了保障,虽然只是差强人意,但给个“基本称职”评价还是可以的——清军努力遏制了蒙古 准噶尔部的扩张,国内基本保持和平(如果没有和平的环境,乾隆年间不可能出现那样大的人口增长)。
  最后一个问题,清朝政丨府是在什么时候丧失合法性的呢?
   这也是一个过程:鸦丨片战争的失败初步动摇了清政丨府的统治,皇帝的威信受到损害——太平天国起义则严重破坏了清朝统治秩序,军阀集团初步成型——第二 次鸦丨片战争、中法战争、甲午战争使朝廷的威信步步下滑,到庚子年时终于彻底沦丧,当时南方督抚公然无视中央宣战诏令,与外国自行约和,只是出于思维惯 性,民众还对朝廷有一定的尊重——清廷悍然任命“皇族内阁”,“预备立宪”闹剧破产,民众的最后幻想破灭,清政丨府合法性彻底丧失。
  在这期间,发生的一系列反清起义,“叛乱”色彩逐渐消退,到武昌起义前夕,已演变为一种正义行动。
  
  写在后面的话
  近年来央视推出了一系列清宫大戏,不少还冠以“历史正剧”之名,但却有多处历史差错,深为识者诟病。
  在我看来,起初的《雍正皇帝》主要是变更事件发生时间次序来加强矛盾冲突的戏剧性,虽有影射之嫌,但尚可一观;接下来的《康熙大帝》就明显是在比照现实削足适履了,再后的所谓“秘史”的篡改得更是令人作呕。
  就我个人来说,我对辩子戏十分厌恶,一见到就换台。但对所谓“中国宣传事业已被满人控制,辩子戏就是他们复辟的舆论准备”之言,我只有摇头。
  这未免神经过敏,上纲上线了。现在真有满族存在吗?在户口记录上自然是有的,但这些所谓的“满族”有几个懂得满语?他们的日常生活究竟和汉族有什么不同?存在一个有一定凝聚力的满族族群吗?
  也许有些满人占据某个位置,想给自己的先人粉饰一通,这当然不好,可也没严重到复辟的程度。所以还是请列位热爱华夏的人士,宽容一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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