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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爾哈赤的後金能算合法政府嗎?
送交者: LuZhiShen 2010年05月04日10:46:28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轉貼]奴爾哈赤的後金能算合法政府嗎?

大量資料表明,後金建國以前,女真一直是臣服於明朝廷的。從奴爾哈赤及其父祖世襲的官職建州衛指揮使看,愛新覺羅氏一家屬於明朝下屬的土司一類;他們與明廷之間是上下級關係,這一點很明確。
   倒不是說有了上下級關係,下級就不能反抗上級,如果上級殘酷壓迫下級,反抗是合理的,正所謂“君視臣如草芥,臣視君如寇讎”。但建州女真受到殘酷壓迫 嗎?我們來看奴爾哈赤起兵反明的戰爭藉口,即所謂“七大恨”,不是雞毛蒜皮,便是強詞奪理(參看鄙帖《奴爾哈赤反明所謂七大恨之荒謬可笑》。即便這些都是事實,“七大恨”中並無明朝官吏如何壓榨女真,搞的民不聊生的字樣,奴爾哈赤當然不會替明廷粉飾,只有一個解釋,這種情況並不存在。那麼,奴爾哈赤起兵反明,並沒有合理緣由的,是一種叛亂行為。
   純粹從實用主義角度說,當建州女真整合起足夠的力量,他們就有資格進行“民族自決”;他們攻伐女真各部,也可視為“民族內部矛盾”;在八旗制度確立後, 後金政丨府即可算其基本統治區(指原女真族諸部聚居區)的合法政丨府。如果奴爾哈赤滿足於此,後金政權對明朝稱藩,或者索性獨立稱帝,那倒是可以視為“民 族自決”的典範。
  然而人心不足,得隴望蜀,奴爾哈赤並不滿足於關起門來當土皇帝。需要注意的是,著名的薩爾滸之戰發生在1619年,此前的1618年,後金軍已開始進攻明朝有效統治區撫順。楊鎬的四路圍攻,是對奴爾哈赤挑釁的回應,是中央對地方叛亂政權的討伐!
   楊鎬的慘敗證明了後金軍事實力強大,奴爾哈赤憑藉這一勝利最終統一了女真諸部,如果說是“民族自決”,到此已為極限。然而在此之後,奴爾哈赤繼續進攻明 朝遼東地區,無疑是一種強盜行徑,只能用貪婪來解釋。而且後金軍隊顯然不是什麼仁義之師,奴爾哈赤及其繼承者對遼東乃至關內漢族人民進行了殘酷的虜掠屠殺 (滿州所謂“包衣”,絕大多數是被掠的漢族人民),這當然是強盜的野蠻暴行!
  再看清軍入關。
  本來說,天下大亂,滿清既然有那個實力,當然也有資格插上一腳來爭天下。但是,既然滿清統治者標榜“自古得天下之正,莫如我朝”,那我們就不能不談程序正義,看看他們是怎樣“得天下”的?
  滿清邏輯之一——“流賊李自成攻破京城,崇禎自縊,臣民相率來迎,乃翦滅闖寇,入承大統。”
  滿清與明朝長期敵對,關繫緊張,“闖寇”又不關滿清什麼事,為何要主動來“翦滅”?無事獻殷勤,非奸即盜,我們有理由相信滿清不懷好意。
  據說是吳三桂“邀請”清軍來幫助“剿寇”的。且不說吳作為地方官員,有沒有權力向其他政權“借師助剿”;即使明廷正式向滿清發出邀請,“助剿”也只是來幫忙,難道有了“翦滅闖寇”的功勞,滿清就可以反客為主鵲巢鳩占,理所當然的“入承大統”嗎?
   打個比方,A公司被一夥歹徒強行占據,B公司老闆帶人趕跑了歹徒。這當然是義舉,然而這位見義勇為的老闆竟因此成為A公司的主人,那麼B公司老闆與歹徒 有何區別?事後A老闆拿出財物來酬謝B老闆是一回事,公司所有權轉移又是另一回事——雖然被占,A公司所有權仍屬於原來的老闆。即使A老闆有意拿公司所有 權來作酬謝,那也只能由他自己或他的合法繼承人決定,總不能由B老闆“預見”,便自行其是將A公司據為己有。
  雖然北京的崇禎政丨府已經覆滅, 但不要忘了明朝在陪都南京留有另一套政丨府機構,近似於現代意義的看守政丨府,以此為基礎建立起來的南明弘光政丨府當然是崇禎政丨府的合法繼承者。從程序 上說,即使要把整個國家拿來“酬謝”,將“天下”授予滿清,有權作出這個決定只有弘光政丨府,而不是那些“相率來迎” 的“臣民”。況且所謂“臣民相率來迎”,其實只是吳三桂一夥而已,後來確實有很多明朝大臣投降,卻是在清軍擊敗李自成,進占北京之後,這種“來迎”恐怕是 在刺刀逼迫下的無奈之舉。

 滿清邏輯之二——“夫國家之定燕都,乃得之於闖賊,非得之於明朝也。”
  清軍入關初期確實是以李自成集團為主要對手的。但這只是軍事態勢,要說“得之於闖賊”,首先要具備一個前提,滿清所得屬於“闖賊”。
  當時明朝中央政丨府意外覆滅,李自成集團尚未建立起一套有效的統治秩序,並不能說已經成為中國的合法政丨府。滿清顯然是在趁火打劫,好比兩個土匪爭奪贓物,“黑吃黑” 的最終勝利者難道就自然成為贓物的合法所有人嗎?
   退一步說,即便“得之於闖賊”說得通,李自成實際控制區充其量不過陝西、山西以及北京周邊,對河南山東的影響力很有限,滿清集團要接收也只能是這些地 區。再退一步說,由於北中國廣大區域處於混亂的無政丨府狀態,滿清順手牽羊一併接收了。那麼清軍南下進攻南明,又該怎麼說呢?弘光政丨府合法統治下的南中 國的廣大區域也屬於“闖賊”?
  滿清邏輯之三——“此行除暴救民,滅賊安天下,勿殺無辜,勿掠財物,勿焚廬舍。”
  天下之事無恥莫過於此。不知“揚州十日”是何人所為?“嘉定三屠”又是誰人屬下?江陰“城中死者無慮五六萬,屍骸枕藉,街巷皆滿”, 又是哪路鞣賊干的?
  因此,所謂“自古得天下之正”,只是滿清統治者的無恥謊言,決無程序正義可言。即使以軍閥的道德標準來看,清軍與隋末朱粲、,唐末秦宗權之流在伯仲之間,屬於軍閥中特別野蠻殘暴的那一部分。
   應該說明的是,南明弘光政權之後,相繼成立魯王、唐王、桂王政權,都不具備完整的合法性,大約是臨時政丨府一類,和滿清政丨府一樣,都可以看作爭天下的 一方勢力,政治地位大致相當。他們之間從無統屬關係,所以不存在誰是正統一說;他們只有敵對關係,以“武器的批判”消滅之則可,還要以“批判的武器”來爭 “正統”“大義”就無聊透頂了。
  (順便說一句,明清問題困境無非源於與當代局勢的相似——台灣當局近似於南明唐王政權殘餘台灣鄭氏集團。就我 個人的理解,台丨海局勢應該是中國內戰的延續,兩岸至今處於敵對狀態,從法律上說,中國內戰尚未結束。兩岸政丨府都不具備完整的合法性,因為雙方都沒能完 成完整的 “同意”程序;“武器的批判”則可,“批判的武器”就沒有什麼法理依據了。如果雙方都無意繼續作戰,雙方政丨府應該平等直接談判,而不是像現今這種幕後操 縱的不倫不類的“民間”談判。談判的議題只有一個,合併問題,鑑於北京方面的強勢地位,在聯合政丨府中應占相對優勢。由於雙方存在千絲萬縷的聯繫,無法截 然分開,不可以比照“民族自決”行事,台獨應視為某些人竊取屬於整個共同體的部分產權的叛逃,絕對應該大張旗鼓的討伐。)
  那麼是不是說,清朝政丨府從頭到尾就是一個非法政權呢?
   也不是。當清軍打垮了國內主要反清勢力,並任命官吏建成比較穩定的統治秩序後,便可算初步具備了政治合法性;當他們最終完成了全國的統一,才算具備完整 的合法性。在此期間,滿清統治者開始擔負起統治責任,人民基本權利有了保障,雖然只是差強人意,但給個“基本稱職”評價還是可以的——清軍努力遏制了蒙古 準噶爾部的擴張,國內基本保持和平(如果沒有和平的環境,乾隆年間不可能出現那樣大的人口增長)。
  最後一個問題,清朝政丨府是在什麼時候喪失合法性的呢?
   這也是一個過程:鴉丨片戰爭的失敗初步動搖了清政丨府的統治,皇帝的威信受到損害——太平天國起義則嚴重破壞了清朝統治秩序,軍閥集團初步成型——第二 次鴉丨片戰爭、中法戰爭、甲午戰爭使朝廷的威信步步下滑,到庚子年時終於徹底淪喪,當時南方督撫公然無視中央宣戰詔令,與外國自行約和,只是出於思維慣 性,民眾還對朝廷有一定的尊重——清廷悍然任命“皇族內閣”,“預備立憲”鬧劇破產,民眾的最後幻想破滅,清政丨府合法性徹底喪失。
  在這期間,發生的一系列反清起義,“叛亂”色彩逐漸消退,到武昌起義前夕,已演變為一種正義行動。
  
  寫在後面的話
  近年來央視推出了一系列清宮大戲,不少還冠以“歷史正劇”之名,但卻有多處歷史差錯,深為識者詬病。
  在我看來,起初的《雍正皇帝》主要是變更事件發生時間次序來加強矛盾衝突的戲劇性,雖有影射之嫌,但尚可一觀;接下來的《康熙大帝》就明顯是在比照現實削足適履了,再後的所謂“秘史”的篡改得更是令人作嘔。
  就我個人來說,我對辯子戲十分厭惡,一見到就換台。但對所謂“中國宣傳事業已被滿人控制,辯子戲就是他們復辟的輿論準備”之言,我只有搖頭。
  這未免神經過敏,上綱上線了。現在真有滿族存在嗎?在戶口記錄上自然是有的,但這些所謂的“滿族”有幾個懂得滿語?他們的日常生活究竟和漢族有什麼不同?存在一個有一定凝聚力的滿族族群嗎?
  也許有些滿人占據某個位置,想給自己的先人粉飾一通,這當然不好,可也沒嚴重到復辟的程度。所以還是請列位熱愛華夏的人士,寬容一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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