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公社的舊時代,土地歸公,農民沒有鈔票收入,在那廣闊天地里的勞作,收割來的糧食,大家分, 因為是公有制,大家都不好好干,有人稱:“大混社會主義”,一年不大夠吃。油鹽醬醋還得需要錢買,蒙黨的洪恩,各家有一點自留地,種一點蔬菜,拿到集市上去賣,換一點錢, 哪個鎮上的價錢稍好點,就趕到那裡去,叫趕集。那時我還小,沒趕過集。
後來,中國改革,土地分給各家自己種,自己的莊稼,都很上心,糧食產量立即翻了一倍。農民的溫飽基本解決。
我家離城不遠,自然還種些菜,適時拿到城鎮上去賣,八十年代中期,我上高中時,與我哥哥一起趕集了。有一年冬天,我們種的菠菜,收成不錯,臘月二十八,我們估計二十里開外的一個鎮上比我家附近的縣城可能好點,於是我哥哥的自行車上放兩個大麻袋,裝大約近二百斤菠菜,我的自行車上放兩個小麻袋,大約一百斤多點; 一大早,我們騎車趕路二十里去賣自己的勞動成果--菠菜,行情實在太差,一斤才七分錢, 午後把菜賣完, 所得二十幾塊。進小館子花一塊錢吃一碗麵再往回趕, 回到縣城,他們一毛錢四斤都賣不動。
很多工作,洋人這裡的跟中國的差不多,我們把自己的勞動力賣給出價高的洋人,而沒有賣給工資低的國內企業,實際上是趕了一個大洋集。
可能要得罪很多人了,因為很多人,老覺得自己在洋人這裡干的是高人一等的科學。同行在國內干的哪能跟這裡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