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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去年的大地震開始,接二連三地發生了不少事件:
大地震豆腐渣校舍問題,三鹿奶粉問題,俯臥撐問題,央視大火,直到今天的鄧玉嬌案,基本遵循一個模式:事發之後,政府極力掩蓋,後來網上紕漏,群情激昂之後,政府上層出來表態,一定要嚴肅處理,一追到底,然後,揪出一小撮倒霉蛋,撤職的撤職,入獄的入獄,然後宣傳機器開動,又取得了怎樣的勝利,網民們也皆大歡喜,這和當年慈禧太后處理小白菜案手法很類似。
那天三藏提了一句,我覺得很對,如果要把處理順序理清,案件的結果自然公正。
所以對鄧玉嬌案件,我預測,基本也是類似模式,最後皆大歡喜,政府繼續藉機往自己臉上貼金。貪官借力打力,整倒另一批貪官,鄧玉嬌風聲過後,會是什麼後果,無人知道。老百姓高高興興繼續該幹啥幹啥。制度上的東西毫無變化。
其實西方的制度都是根據一個個案例來不斷完善的,舉個例子說:以前有個案件說:一個老太太在一家商店門口被冰雪滑倒,經過官司,獲賠幾百萬。 但你現在隨便在什麼地方滑倒,並不是那麼容易得到賠償的,因為此案例促使法律作出更加完善的考慮,否則,我就成百萬富翁了,天天到別人門前滑着玩,就能掙錢了。
關鍵是制度的問題,司法程序的問題,哪怕有一點進步或改良,那都是實質性的,否則,對鄧玉嬌案持悲觀態度就不是沒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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