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ck說:“有什麼樣的人民就有什麼樣的政府”實際上說的是“有什麼樣的人民
就有什麼樣的政府的官”,這表面上我前幾天說的“政府”和“官”的概念應該分
家差不多。不過,我那個話是從政府自保的角度說的,不會做出“有什麼樣的人民
就有什麼樣的政府”這個結論,因為官和民的角色不一樣,而且權力不對稱。】
其實有什麼樣政府的官,就有什麼樣的政府。所以從“有什麼樣的人民就有什麼樣
的政府的官”,到“有什麼樣政府的官就有什麼樣的政府”,然後就變成了“有什
麼樣的人民就有什麼樣的政府”,有問題嗎?沒有。
“政府”和“官”在概念上是分家的,既然是分家的,就不存在“自保”的問題,
因為本來就不是一回事,對不對?既然本來就不是一回事,如果出來撇清、自保,
那不是等於說本來有點可能或許大概是一回事嗎?什麼叫不是一回事呢?農業部出
的問題和外交部無關,無關的事情就無所謂“自保”。而既然需要自保,“政府”
和“官”就存在強相關性。
反過來講,“政府有政策,官員有對策。”這也是典型的“政府”和“官”的概念
分家,“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貪官也可以這樣講,你急不急啊?
【從角色角度看:一個人在社會上可以有多種角色,不同的身份有相應的道德標準
和行為規範來約束。比如,帥哥追美女無可厚非。但是,帥教授追美女學生,在他
還有權力影響這個學生的成績時,就是被禁止的行為。當然,因為帥教授也是帥哥,
他想追美女的心理肯定是來源于帥哥。但是帥教授因為其教授身份,無論如何也得
忍到美女畢業,否則就得受罰。】
沒錯呀“一個人在社會上可以有多種角色”,同樣的道理,范跑跑作為一個人他可
以跑,但做為一個教師他就受“相應的道德標準和行為規範來約束”。所以他該跑
還是不該跑呢?從職業道德的角度講,不批范跑跑就是包庇貪官;批評范跑跑就是
批評貪官。因為假如認定范跑跑沒有違反職業道德,那麼批評貪官也就沒有道德依
據,是假批,是明批暗助,對不對?AGAIN,不批范跑跑就是保護貪官。
【當然,如果民間就愛吃飯請客,卻要求官不吃請的難度就會大一些。但是認為官
吃請,是來源於民吃請的風俗那是不合邏輯的。很多情況下,官違反了職業道德,
並沒有違反民間道德。官員吃請的根源是職業道德沒灌輸好,或者是有關的法律執
行力度不夠。要想制止,得從職業道德的立法和執法上找原因,而不是從民的行為
上找原因,因為官民本來就不是用的同一個道德標準。】
比如吧,溪中石寫了一篇《禮存乎野?》,我想AMISH社區就沒有官員吃請,既便有,
也是小吃,你怎麼能說官吃不是源於民吃?更重要的,你說“很多情況下,官違反
了職業道德,並沒有違反民間道德。”那好了,官員吃請違反了職業道德,民間請
吃沒有違反道德,那官員拒請,豈不是破壞了官民魚水情?間接否定了民間道德嗎?
其實貪污和賄賂一樣,都是違反道德和違法的,民間的拜金主義和醉生夢死的人生
觀、淫奢無度的花天酒地,這些都是官員腐敗的溫床。誰告訴你“官民本來就不是
用的同一個道德標準”?官民道德標準既有不同,更有交集。
最後的最後,我昨天的帖子講道:“貪官有罪,罪該萬死,我的立場是旗幟鮮明、
愛憎分明、紀律嚴明的。我希望官員都是特殊材料,至少是忠於職守的,但問題是
支持范跑跑的同學們告訴我,人都是自私的、不是特殊材料做成的,忠於職守就是
“高尚道德”,可這樣的話,我好像又應該理解萬歲,不批判貪官了。── 所以我
不批貪官不對,批了貪官好像也不對,我該怎麼辦?”
問題多有時間繞口令,卻沒有時間回答我的問題,這顯然是別有用心的、態度惡劣
的和不可原諒的。
休息兩天,暫時不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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