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一为“吸尘车”,不料竟进入导读,蒙错爱,接着写下去。
初到多伦多见骑警甚为好奇,尤其惊异于骏马之高大。当地人也常发“Big Animal”之叹。马是种健美的动物,更何况健硕如此的马。在Queen 、King街上你时常能见到骑警驾驭着大马悠然地巡视着大街。见多了,就会想骑警的功用,是震慑犯罪分子还是仅仅作秀。,一个周末夜里笔者出门散步,来到灯红酒绿的Entertainment District.
当时街上车流息不息,人声鼎沸。有两名骑警并肩巡逻,突然他们的步话机响了,发生了情况。于是两人收缰拨马欲向出事地点奔去,那马真是心领神会,顿时扬蹄奋鬃跑了起来,我正惊于这大牲口的训练有素能反应如此迅疾,不料,其中一匹大马脚底一滑,铁蹄火星四溅,啪地一声摔了个人仰马翻。马马上站立起来,但人却受伤不轻。于是另一警员只得呼叫救护车来救助同伴了。我上前一看,发现马的大铁蹄根本不适合在硬地上奔跑。由此我怀疑骑警的实战功能。后来又发现马匹随地大小便,而且他们的遗矢没有人收拾,遗臭数日,自生自灭。特别在高楼林立的金融中心拉屎拉尿实在有碍观瞻。
今早我家大楼前又有几大堆大马的遗物,使我想起了小时候在上海看到的送新鲜马奶的马,那马屁股后头有一个接粪的布袋,为的就是不让大粪落在街上。骑警们的马是不是也应该有这么一个装置呢?估计不行,抄着“尿片”的骏马还有什么威仪可言。
我觉得骑警作为作秀的代价是不是太大了点,那马匹是用专门的车辆两骑一装运到市中心的,骏马是极娇气的动物,不仅身价极高而且饲养不易。驾驭大马的骑警也非等闲之辈。这一切的费用不菲。其作战功能还不及骑自行车的“骑警”。
不过,我又想起了当年南斯拉夫领馆被炸的时候。数千南斯拉夫移民和一部分中国移民在美领馆门口示威游行,后来发生了警民冲突,警察就用高头大马冲击游行队伍和示威群众,那着实起了作用。记得当时的马都披挂上阵,脸上罩着有机玻璃的面罩,对付赤手空拳或者即便拿着棍棒的示威者是绰绰有余,所以那真是所向披靡“马到成功”。几周的游行示威也暴露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中国人参与度实在不够,最少的一天才七个人,记得那天是游行到皇后东街的一个加军军营。南斯拉夫人问:“你们中国人怎么了?!”。这是另外的一个话题。
如果骑警的真正功能是弹压示威人群的话,那纳税人的钱花的是在冤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