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格律就是没有格律。
格律是普世价值,就象民主是普世价值一样,不存在双重标准的,争也没用。你要
说我那是英国特色的格律,这样做是不可以的。否则的话,几内亚有几内亚的民主,
菲律宾有菲律宾的民主,南韩有南韩的民主,中国有中国的民主。。。政出多门,
实际上就取消了民主,这样是很不妥当的。世界上只有一个民主,那就是西方的民
主。世界上也只有一种格律,那就是中国的格律。
至于英诗有没有音乐感,我想这主要是个心理问题,爱乌及房子么!再退一万步讲,
就算音乐也有爵士乐与古典音乐的不同,古琴与二胡的不同,所以英诗就好比爵士
乐加二胡,而中国的律诗则是古琴加弦乐伴奏,这个已经是极度宽容的底线了,不
要再随意改变说法了,谢谢!
至于问题多乱拧悼亡诗,实在是很不成道理。“In memory of......”?of个什么
呢?奏没有下文了。要照这样的标准来讲,那陈子昂“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
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也成了悼亡诗,杜甫“出师未捷身先死,常使英
雄泪满襟。”也成了悼亡诗了,这样是很不妥当的,要反思。
悼亡诗这桩事体,我昨天解释过的。中国人心思深,很念旧,苏轼“十年生死两茫
茫”这种词,西人写不出来。还有陆游都八十多岁了,还每年春上必往沈园凭吊唐
婉,这也是西人不可能理解的,因为西人肠子短,不懂柔肠寸断是什么意思。也正
是从这样的角度来讲,文学评论家才说西方只有弥尔顿写过这样怀念已故很久的妻
子的悼亡诗,所以此悼亡诗非彼悼亡诗也。
至于西人在追悼会上开玩笑乃至哄堂大笑的习俗,也是很不妥当的。《论语》中讲
“祭如在,祭神如神在。”这是说人的一种真诚心,对人亦是如此。假如换了让你
去死,你还笑得出来吗?生命是有尊严的,所以追悼会上开玩笑、窃笑、哄堂大笑
很不妥当,当然号啕大哭也不大好,但总比笑好。其实西人的笑原本也是从中国学
去的,庄子的妻子死了,他就豉盆而歌,后来马可波罗把这传到西方了,西人没学
会歌,就改成笑了,好象是这样的,待考。而我们说大哭不好,但也有例外,比如
颜回死,夫子恸,哭得非常伤心,可颜回又不是他的亲生儿子。孔子这个哭,就非
常感人,而不是让人心烦。
另外我对问题多边读帖子边翻白眼的态度很有意见,因为这样会漏读一半以上,而
且剩下的一半还会读错,希望唯一同学对她这种不良习惯有所监督。我昨天讲过,
这个悼亡诗问题是我二十几年前读到的,和杨周翰没有关系。不过我的确很喜欢哈
代,英国的作家如果只能留下一个,我愿意把哈代留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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