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質量缺陷何時休?建築質量通病何日止?……
緣何房屋維權每每成了老百姓難以承受之痛?如今縱有廣廈千萬!然,維權寒士何日得盡歡顏?
現如今,只要上網搜索關於房屋質量維權的字樣,鋪天蓋地的投訴、問題和牢騷就會撲面而來。全國各地、從南到北問題房覆蓋的範圍之廣,百姓的維權之艱,令人瞠目!“中國住宅質量缺陷十分明顯,提升住宅品質迫在眉睫。”這驚人之語是中國房地產業協會會長宋春華,在北京舉行的“第六屆中國城市住宅研討會”上發出的。同樣在建築領域搞了10多年工程質量監督的四川省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總站監理科科長周密,對宋會長的說法也是頗有同感,他說“我買的房子同樣存在質量問題!”。
近年來,當各種樓盤競相如雨後春筍般冒出地面的時候,“問題房”的總量就在“與日俱增”。房屋在交付使用後普遍存在的建築質量通病主要涉及:裂縫、滲漏、門窗變形密閉性差、牆皮脫落等方面,而由於保溫缺陷導致室內霉變、長毛的狀況則呈激增態勢,越來越成為房屋質量投訴中的熱點問題。我們不妨看看如下案例,綜合了解一下這些發生在我們身邊的明目張胆的侵權事件:
案例一、2004年北京市通州區通胡大街盛業家園一期的業主們在入住當年,冬季採暖期室內牆壁就發霉長毛,開發商極盡推託敷衍之能事,拒不負責!於某率19名業主第一批與北京盛業房地產公司對簿公堂:小區原設計的傳熱係數為1.05 W/(m2•K),但第三方鑑定機構的實測結果為2.2—2.8 W/(m2•K)不一而足,情況最好的也超過標準1倍多。歷經種種“磨難”雖然最終勝訴,但執行起來開發商也是一波三折,耗時費力,令業主們頭疼不已。“安居”顯然成為奢望!
案例二、南京同大律師事務所和丁渤驗房工作室在全程代理調查南京仁恆翠竹園事件時,丁渤告訴記者“驗房兩年多,我們在南京驗了14000多套房子,差不多都有質量問題,只不過是問題大、問題小的區別而已”。仁恆翠竹園事件只是南京眾多開發商的一個縮影。“昨天我還接到一個對於房屋質量投訴的案子,這類投訴真是相當多。”蘇源律師事務所律師房產律師袁濤如是說。
本案中在房屋交付後,懂行的業主就發現外牆有凝結水,明顯未做過保溫。經過實測驗房後,事實也證明了這一觀點。“仁恆翠竹園一期、二期近千套住宅均未做外牆保溫層。外牆保溫層造價約60元/平米,開發商僅保溫層未做就省了每戶約1萬元。” 丁渤還向記者透露,國家頒布的節能標準,從2001年10月1日起規定,新規劃的樓盤必須強製做外牆保溫層。06年南京約有30%的在建樓盤未做外牆保溫層……為捍衛自身權益,劉海軍等30多位業主採取聯合委託訴訟的辦法,將當地頗有知名度的仁恆地產公司告上法庭。
案例三、上海浦東陸家嘴花園李先生家。在他家客廳,記者清晰看到天花板上蔓延的黃色水漬,猶如地圖一般。據了解,李先生在1999年底簽訂購房合同前,發現客廳、內陽台等頂面有滲水現象,當即通知售樓處要求施工單位修補,後被告知已修好。
次年李先生搬入新居後發現,天花板滲水的現象一直沒有改善。在隨後的4年裡,他不斷與物業以及開發商陸家嘴集團交涉,要求維修。房子後來是修了5次,但滲水問題依然存在。
案例四、家住延吉市市委黨校附近中誠花園小區3號樓的申先生新買的樓房,入住不到一年,通往後陽台的塑鋼門變形關不嚴實,屋頂漏雨使得壁櫃受潮變形長毛、牆皮脫落、頂棚鼓脹凹凸不平,再加上供暖不好,在寒冷的冬天裡全家人真是度日如年。後經確認為頂樓外牆沒有保溫板,北牆體厚度比合同規定的薄180mm。他曾多次找開發商解決問題,然而開發商與安裝彩瓦和塑鋼門的商家之間互相推諉,誰也不來解決……
案例五、內蒙古的曹先生2003年在玉泉區御錦園購買了一套住房,可是沒幾天房子就開始長毛了。開始也沒在意,以為是新房比較潮濕的原因。2004年曹先生將房屋重新進行裝修,並通風四五個月。可令曹先生意想不到的是房屋又開始長毛,而且還結冰了……
案例六、瀋陽南泰房屋開發有限公司開發建設的中高檔小區疊彩人家小區七成房屋牆壁長毛。2002年下半年開始,600多戶業主相繼入住……然而幾乎每戶業主家的牆體都長着厚厚的毛,毛上還聚集着水滴,室內充斥着一股很重的霉味。
北小區6 A座3-1-1孫女士的家,陽台、客廳、臥室的牆上長着大片綠毛、黑毛,非常肉麻;北小區2 B座5-4-1丁先生家三面南牆大片長毛;南小區8號樓1-7-1號陳先生家更是嚴重,建築面積為148平方米的房子,屋內牆體的長毛面積就可達40多平方米。業主陳先生介紹,現在小區物業正在登記牆體長毛情況,上報的業主可達400戶左右,占小區入住率的70%左右。
此外,位於鐵西區興順街五段十一里由瀋陽中聯房屋開發有限公司開發建設的中高檔住宅小區城市陽光小區,剛入住三年臥室的牆壁上就爬滿各色的毛,有粉色的,有綠色的,叫人看着鬧心。據小區的業主委員會負責人介紹,小區第一期入住的房屋普遍有長毛的問題,約有120戶受到影響。2003年初,中聯房屋開發有限公司對80戶牆壁長毛的業主家進行維修(即粉刷),但轉年的冬天房屋就又開始長毛了。
案例七、在哈爾濱市物業管理大接訪相關調查中發現,“南方花園”小區多達數百戶業主家中牆壁長毛。家住“南方花園”一期6號樓5單元402室的居民徐東明說,他家於2003年進戶,從2004年至今,三室一廳現在全都出現長毛現象。每個屋內牆上的毛顏色不一,有紅、有綠還有黑,並伴有強烈的發霉氣味,還有多腿的毛蟲在牆上爬。現在臥室基本不住人,他一家三口都住客廳里。他找過物業,也找過開發商“黑龍江南方實業有限公司”,他們都說要“研究解決”,可就是沒有結果。
家住“南方花園”一期7號樓6單元701室的居民王女士說,她家在2003年進戶,進戶不到兩個月,兩個房間的牆就同時出現長毛現象。在2004年,當時的物業給她家草草處理過一次,可後來牆壁上的毛長得更厲害了。此後,小區換了另一家物業,又有很多居民都因為家裡牆長毛找物業,得到答覆是“去找開發商”……
發生在我們普通百姓身邊的這些侵權事件比比皆是,不勝枚舉……絕非新聞!因此,當此種事件就發生在我家的時候,本人也並未感到奇怪。雖然本人以平和的心態接受了這種客觀現實,但接下來開發商的蠻橫無理卻讓我再也無法繼續保持忍讓和平和——雖然忍讓一向是中國老百姓的“傳統美德”,可是我現在最深刻的體會是:人的忍耐總是有限度的!
當我自己真的也擁有了這樣一套剛剛入住就長毛髮霉的房子之後;當開發商無動於衷、屢次推卸責任,不予履行合同所規定的修復義務之後;當我們一家人由充滿信任的希望→到期待→到敦促→再到憤怒→到新的希望→再到失望和無奈……我才真正更深刻地承受了那種內心的隱痛!那種作為弱勢群體被全然忽視的無奈!那種想要通過正規渠道去捍衛合法權益的無助!在這種弱小業主與強勢開發商過於懸殊的力量對比中,我才更加明白一個顯而易見的道理:強勢之所以強,是因為它原本就擁有這種可以隨意忽視和任意踐踏弱者的力量。它了解弱者的抗爭不會對它造成任何傷害,弱者的反抗是無效的、也是徒勞的,弱者的聲音不僅會被喧囂的世界所淹沒,甚至根本就不會產生出什麼聲音,因為你的名字叫弱者,抗衡的力量不是可以被突然培養起來的……
所有的房屋質量缺陷對於開發商來說,統統都是不值得一提的小事——不是還沒有死人嗎?!我們的樓房不是經過有關部門“驗收合格”的嗎?不是經過有關部門“審批通過”的嗎?……這些都是開發商們堂而皇之的充要證據!交房時沒有問題,現在居然出了問題,那就只能是你業主自己的原因一手造成的!就算你業主拿到了第三方鑑定機構現場實測的鐵的證據,強大的開發商依然會鎮定自若、言之鑿鑿。總之, “這事兒就是不賴我”!否則,“你有本事,你就告去” ……
坦率地說,自從發生了房屋質量問題後,如今我本人對於開發商的定力是“欽佩之至”的。我家的新居冬季採暖期開始就大面積長毛、發霉,而且殃及室內大部分的家具、衣物、箱包等相關器物,除了已經吊頂和貼了瓷磚的廚房和衛生間外,臥室、客廳無一倖免!本來是希望開發商(我的新居是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號稱北京最大規模的經濟適用房,法定代表人是陳××,據說還是××區的人大代表)能夠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其保修義務,結果是一切的希望都化為泡影。無奈,於2007年4月29日本人委託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對房間的建築圍護結構傳熱係數和熱工缺陷進行現場檢測。檢測結果如下:2804室東向樓梯間隔牆,實測樓梯間隔牆傳熱係數為3.46W/(m2•K),遠遠超出國家規定的標準值範圍(標準值≤1.83 W/(m2•K))。2804室西向臥室陽台屋頂,實測傳熱係數過大,達到3.426W/(m2•K),而且,從紅外攝像拍攝圖中可以明顯看出屋頂部存在熱量滲透嚴重的區域,熱工缺陷明顯。此外,2804室客廳西南角的拍攝圖中也表明窗與屋頂之間的牆存在明顯的熱工缺陷。最後,在檢測報告的綜合分析結果中明確地指出了建築圍護結構的熱工缺陷是導致室內結露,“發霉”現象的直接原因。
面對鐵的證據,開發商仍然拒不負責,實在令人費解?!最終,我才不得不拿起法律的武器,起訴立案。
在整個事件發生的過程中我一直都在思索:為什麼開發商敢於面對自己的過失卻顯得如此氣焰囂張?為什么正當的合同約定行為必須得通過業主進行漫長、艱難的訴訟維權來尋求解決?為什麼就算是業主通過千辛萬苦的權益抗爭之後換來了勝訴,開發商也敢於拒不執行判決,依然我行我素?為什麼……?太多的為什麼縈繞在腦海,我知道這絕不是我一人之力能夠解讀的問題,這是一道深刻而複雜的社會課題,它需要更多擁有正義和良知的社會公民來共同思考,最終需要政府依照法律來解決。
任何質量缺陷的產生都絕非個案!對於我所在的那個小區,和小區里同樣遭受利益侵害的鄰居來說,他們或者是由於沒有時間、沒有精力、沒有抗爭的能力或者是由於感覺上還能夠忍受、甚至或者由於害怕被打擊報復……他們選擇了沉默或者屈服!或有人拒繳物業費!或有人以其他的自我方式來發泄權益受損的不滿,對此我們無可厚非!但是,我要說,這種現象看似小家之事,實則是當前社會局部領域的頑疾所在。病根不除,則必由小患而釀成大疾,最終殃及國家穩定及構建和諧社會的大計。
作為和諧社會的構建者,我們有義務為此而建言獻策,甚至奔走呼籲……社會是大家的,那麼和諧社會中的不和諧因素也需要我們大家的群策群力來逐步予以調整或糾正!
我們都說如今的房產是作為一種高價值的、特殊的消費品,已成為普通百姓的最大固定資產。因此,對於住宅房屋質量缺陷糾紛的解決好壞將直接關繫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將直接涉及到最具體的、深層次的民生問題。
縱觀中國歷史,歷朝歷代無不把百姓安居樂業作為國泰民安的一項重要衡量指標。而今為什麼安居就這麼困難呢?大家都知道:現在對比以前,設計理念更合理,施工設備更先進,技術和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水平更強、應用建築材料的科學含量更高……在所有比以前都更優化的條件下,為什麼建築質量卻更無法讓人放心了?到底是什麼東西的迷失或失落而導致了當前假冒偽劣產品的大行其道呢?
很顯然,一個最明顯的答案就擺在我們面前:“非不能也,實不為也!”其中最大的禍患就在於人為的主觀故意!利字當頭,除最大限度對得當或不得當利益和利潤的追求之外,其他一切都得退歸其次、或再次。在人們對金錢的追逐中,道德、良知和誠信統統歸於可被忽略之列。因此,順理成章!我們就得出以下幾種最合理的解答:
1. 如今建築質量的缺陷比比皆是、愈演愈烈,漸已成為行業頑疾,很顯然——這是建築企業相關各方追求各自利潤最大化的直接結果而已。
2. 對於當前事實清楚、問題嚴重的建築質量問題,開發商依然態度蠻橫、知錯不改、並屢糾屢犯,其中最直接的原因在於——守法成本高,而違法成本低。一句話,就是由於直接經濟利益的驅動使然。
3. 在對任何投訴、法律訴訟或爭議的最終處理過程中,大多數開發商都能安之若素、而毫髮無損——這顯然是緣於社會中有效監督、約束以及懲罰機制的缺位或執行不到位。通過建設中的違規或違法行為不但獲利豐厚,同時負面代價可以微乎其微,難怪對於那些已經嘗到了甜頭兒的開發商來說未來的一切就更加的有恃無恐了……
那麼,何時才能夠讓當今中國的業主真正住上放心房?何日才可能逐步消除建築質量通病,剷除推諉、扯皮、唯錢是圖的系列頑疾呢?本人建議如下:
第一、 國家建築行業的立法部門應儘快以法規的形式明確規定開發商應對建築的質量問題負全責,並明文規定其交房條件,對其做出全國統一、明確、具體的標準要求。商品房在交房時,應由合法、權威的、專業的第三方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進行專業“驗房”,一房一驗!並出具相應的專業質量鑑定報告(該機構應對鑑定結果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全責)。同時,應修訂並調整原有若干在實施中已經被“市場化”了的無效監管規定。比如,對房地產項目的工程質量2004年後必須實行“五方主體”共同負責制的原有規定,操作中表面上如此多的責任主體,並沒有起到對工程質量層層把關的應有作用,真正的質量監管並未形成。
第二、 國家的建設主管部門要着手健全和完善建築行業中的強制性建築標準和規範的實施,並強化懲戒制度的建設。對於已經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加大懲治力度和警示宣傳,以更程序化、規範化和系統化的長效管理機制營造出良性的行業環境:堅持“以業主為本,誠信建設”的原則,切實貫徹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行規。
第三、 國家的建設監管部門要強化落實科學、合理的建築質量監督機制,嚴把監督、驗收和懲治關。提高監管制度的執行性和可操作性,在執行中務必要加大監督範圍、提高監查頻次並嚴格加強執法力度。同時,有關執法部門務必要依法建立並大力推動建築質量責任制及索賠制度的實施到位,對於已經發現的重特大建築質量缺陷、或社會影響較大的投訴、爭議、法律訴訟或典型糾紛案例,要一查到底決不姑息!
建築行業主管部門要將舉報、投訴、法律訴訟、缺陷與工程評優和開發商的資質確定緊密掛鈎。建立基層對行業監管部門之間的簡單、便民、快捷、高效反饋的投訴、舉報正規溝通渠道,創造全民監督的良好氛圍。使所有建築從業企業從整體上提高行業素質,從思想上重視、態度上端正、執行中明確,強化其對建築質量及建築執行標準的強制性要求的貫徹實施。用制度和相應的強制性的經濟約束手段去迫使開發商和建築商自動自發地去解決建設過程中的質量通病——今日建不出“像樣的”房子,明日就保不住自己“像樣的”飯碗!
第四、 建築行業主管部門應建立全國統一的建設行業企業、企業領導人和主要工程技術人員的不良建設記錄的業績查詢系統,及相應的企業和個人信用系統。同時,務必要建立起全國統一的建設相關企業違法、違規行為及查處結果的媒體曝光平台。
對於質量低劣、嚴重傷害業主利益的工程建設;對於變本加厲、屢糾屢犯、知錯不改的建設相關企業,有關建設監管部門不僅要依法嚴肅查處相應責任方的違法違規行為,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通過重罰、嚴懲、和曝光宣傳加大其違規成本,給全社會以警示。
第五、對於建築工程不僅要檔案化管理,而且要推行建築標誌——讓人們一眼就能看清建築物的建設、施工、設計、監理和驗收等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便於社會監督。
時值今日建築質量系列缺陷的頑疾整治必定要走專項打擊治理與長效監管機制相結合之路。通過狠抓住宅工程質量通病專項治理活動的不斷開展,和建立長效的、日常的、全民的、全社會共同的監督體系,才有可能從具體操作的層面逐漸構築起一個健康的、良性的治患防患體系。
“百年大計,質量第一”是我們必保的指標。為此,我們當前的建築主管部門就要緊緊圍繞着構建和諧社會、落實科學發展觀、維護社會穩定這些中心任務來指導百姓的安居建設工作。要在原有工作基礎上不斷創新內容、機制和方法,在更高層次、領域和標準上深入推進安居建設工作,真正為百姓解決實際問題,全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保障人民安居樂業。這不僅提高了全社會、全體公民的質量意識和監督意識,還會全面、深入地提高廣大公民的誠信自律和守法意識,不僅符合科學發展觀的要求,還為創建和諧社會打下了良好的社會基礎。
真是:住宅誠可貴,質量價更高!若為百年計,誠信不可拋。國家要穩定,人民要安居,安居才能樂業!奉勸那些交工一片房子就激起一片怨言,甚至埋下一片隱患,在社會誠信上製造一道裂隙的“開發商”們改弦更張吧!不要延續螻蟻毀堤的傷天毀國之舉。在構建和諧社會的工程中建築責任大於天!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