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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私有化必须施行
土地,本属于农民的土地私有化刻不容缓。因为晚一天,农民的土地就会少一点,农民的利益就会多失去一点。
许多土地本来就是属于世代农民自己的,农民们拿回本来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天经地义。从法理上来说,农民们“自愿”组成合作社,那么也就可以“自愿”退出合作社。农民的这种“自愿”权利不容剥夺。
剥夺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再通过掌控农民土地的使用权来束缚农民的自由,给农民,乃至整个国家和社会带来悲惨的命运,从50年代一直延续至今。
现阶段的农村土地私有化的含义就是尊重农民自愿退出合作社(集体)的权利。
农民的土地集体所有制,说白了就是农民土地官有制,官位越大,所“拥有”的土地也越多,“想”给谁就给谁。这样的例子,在全国范围内到处存在,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曾在老家了解到,当农民得知自己的土地将被“征”用的时候,唯一的维权办法是:在那块土地上尽量多地种上庄稼。只是因为国家有补偿青苗费的规定。蔬菜等经济作物比谷物的补偿费高,所以,大家拼命多种蔬菜。这样一亩地可以拿到高至1000元的补偿费。
而这一亩地,村集体大致可以拿到1-10万元的土地征用费或出让费。而政府呢?则是加价10倍乃至100倍倒卖给所谓的一手开发商,一手开发商再倒卖给二手开发商,等三手开发商造出房子后,就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价格了。
村集体拿到的1-10万元的土地征用费,农民有份吗?有的地方有份,多数地方农民无缘。因为按照国家规定土地征用费归集体所有,谁是集体,村里面有党支部,有村委等等,要运作要应酬要上下打点,到最后,这少得可怜的钱也“官有”了。集体土地,集体所有,人人有份体现在哪里?
所以说,土地,本属于农民的土地私有化刻不容缓。因为晚一天,农民的土地就会少一点,农民的利益就会多失去一点。土地早一天私有化,国家和社会就会少一个腐败的环节,地价和房价也就可能会下降一点(当然有可能升,但升的利益空间最大限度地留给了农民,而非官员)。
许多反对土地私有化的人的论据来源是,城市企业私有化(或曰民营化)的结果是“官员成老板,工人都下岗”。
是的,这是国有和集体企业的结局,但这个结局并不是私有化的结果,而是官有化的目标。因为,中国的国有和集体企业从来没有被私有化过。城市企业私有化是个伪命题,也就是一个谣言。
如果一个100人的小化工厂是个集体所有制,那么每个人就都像厂长一样都拥有其中的1%。而正是这个小厂的官有化而不是私有化,才造成了厂长所有,工人被扫地出门的结局。
一家全民企业的真正私有化的过程,就是全体国民获益的过程,哪怕只有几分钱。正是看到这几分钱汇集起来就成了巨款的魅力,才导致一些人不愿意,甚至害怕私有化。
在城市资产官有化的过程中,由于城市居民相对接近权力中心的缘故,多数城市人也沾了一些光。那些原本属于国家的房子以房改房的名义,低价照顾给了城市居民。那些原本属于国家的土地,则被连带交付城市人使用。
在我老家有个邻居老太太,今年80多岁了。10年前以2000多元买进的房子以8万多的价格卖给了原主人,搬到女儿家去住了,老来得了笔巨款,可以欢度晚年了。这老太太以何德何能白赚8万元。无他,只因她属于城市户口。
这个故事很简单。老太不识字,育有7个子女,一直是家庭主妇。老太的房子是土改的时候分到的。这房子是政府从一户地主那里剥夺来的,归房管局所有。老太一直只缴纳几角到几块钱的租金住着,那年房改开始了,这原本值3万的房产被作价2000。城市住户优先购买。最后,这个房子是被那个也是80多岁的地主老婆婆率孙辈们买回去了。就这样,我的老邻居什么也不用做,仅仅凭她城里人的身份,就获利相当于农民近20年的纯收入(2007年农民人均收入为4140.4元)
这样的事例,全国到处都存在,那些原本由全体中国人(农民占80%)积累起来的房产,都被低价照顾给了城里人。由此,城里人就获得了房市里面的第一桶金。现在城里人看不上那些老旧房子了,又把它高价卖给外地进城人员(多数是农民或他们的子女)。
在房市的食物链中,处于最底层的大多还是农民或他们的子女。从各地的情况看,城里人或多或少地都从国家那里拿到过廉价房。他们买房不是无房可住,而是要换买更大更好的房子。那些老旧的房子,大多高价流转到了农民或他们的子女手里。
所以,农民及其他们的子女正在遭受第二轮的盘剥。
所以,不但农民的土地应当私有化,农民的房屋更应该市场化。
为什么城里人能够低价圈地,造起房子,高价卖给农村人,就不许农民把自己家的房子卖给城里人呢?为什么要限制农民的财产自由买卖呢?因为,大家都知道,手里的股票证券不许变现,那么永远就是一些废纸。
真是因为,某些人需要农民的房产永远成为农民手中的废纸,才想方设法限制农民房产的上市流通。
这个社会有这样的奇怪现象。一座桥垮塌了,死了人。农民赔偿2万,城里人赔偿6万。一条路修过去,房子拆了,农民房子给3万,城里人的房子补偿30万。路修好了,农民过路,并没有对农民少收过路费啊。
我们要呼吁,农民也是共和国的公民,一样应该享受宪法所规定的权利。
农民应该像城里人一样拥有房地产财富,一样拥有自由处置自己财产的权利。
中国,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也在加快。10多年来,已经有数千万的农村人进入城市。他们不但要受到行业限制,机会歧视,还要受到高房价的盘剥。导致,农民再次为城市牺牲自己的青春后,依然没有一块立足之地。每年春节的民工洪流,就是这一制度的写照。
假如,农民也像城里人一样拥有不动资产,也一样拥有自由处置自己资产的权利。那么,一些条件成熟的农民就会卖掉当地的资产,加上自己的劳动积蓄,或在城市置房,或搬到城里和子女一起居住。许多老年的农村人在临死之前,也就能享受一下自己几代人所创下的财富。
当然,土地私有化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它需要一个过程,需要稳健的步伐。但它是一个刻不容缓的事情。所以,当前的土地流转是一个切入点,是一个突破,我们应该赞成并积极支持。
在互联网时代的今天,竟然还有这样的论调说:农民不成熟,农民目光短浅。农民把房子卖给孩子上学或给老人看病用完了,就只能住“西方国家”那样的贫民窟了。土地私有化后,农民把地卖了,没地种了,就只能喝西北风了。所以,农民的房子还是被限制交易好(股票不管价高还是价低终究还是原来的股票嘛);农民的土地还是留在集体里面由组织统一保管更安全(你农民都死绝了土地还在嘛)。
问题是,这个世界上谁是成熟的,谁是目光远大的?那些不成熟,目光短浅者的家产都得由国家或集体来管理?
好,那就请这些论调的持有者,把自己家的财产交给社会吧。否则,你天天自由花钱给你的孩子买肉吃,你自己的将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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