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具有二性,不相混亂,不相交換,不能分開,不能離散;二性的區別不因聯合而消失;各性的特點反得以保存,會合於一個位格,一個實質之內;
在當時,這段可以說是為了亞流“量身定做”的“亞流條款”。不過,這個“亞流條款”也成為後世用來防止基督論異端的檢驗儀。
亞流的做法是:以否定基督的神性,來否定基督的神格。於是,他就以“犧牲基督的神性”為代價,而達到保衛“只有一位真神”的目的。在他過世後,我們看見幾乎另外興起了一位名叫亞波那裡流的異端。他的做法則跟亞流相反。他為了強調“基督是神”的事實,反而決定“犧牲基督的人性”。他最有名的說法是:“基督的人性好像掉進汪洋中的一滴水,被他的神性吸收掉了”。也就是說,基督成為了一個“不是人的神”。
所以,這段的“二性不相混亂,不相交換”,針對的就是亞流“把基督的人性的被造的特質,嫁接到基督的神性,而創造了一個非人非神的怪物”,以及亞波那裡流的“全面否定基督的人性的特質,而是基督成為一位不是人的神”這2個異端的教導。而,“二性不能分開,不能離散”則是為了防止任何“因為基督有神人二性,而將基督分裂為2個不同的個體”的異端教導。如第二點裡面提到的“嗣子論”。
***
你們也是把人性神性,互相交換摻和了,並且是不可分開的摻和,即我說的雜合體。不可分的調和,就不是分別不亂了,因為二者分不開了,不獨立了,沒有位格了。
你們的三一神論同樣,是雜合體,否認有三個獨立位格。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