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所指的是聖使徒傳講的信息,包括他們對耶穌基督言行的記載以及聖靈啟示他們對耶穌言行意義的解釋。後來這些內容被稱為新約聖經。
在新約聖經中,有很多Doctrines:因信稱義、愛人如己、彼此相愛、教會合一、神的種種屬性、耶穌救恩的有效性、聖靈的恩賜、教會的建造,等等。
俺曾說,你把這裡的Sound Doctrine理解為聖經本身並不為過。
這是神所默示的。
而現在神學、教義學所指的Sound Doctrine,起初是在大公教會所確定的“正統”教義,後來是各門各宗自己確定的“正統”教義。以本壇所謂十大文件看,普世信經四部,其餘六部都是更正教達爾文宗多特派研習的“正統”教義。弟兄當然從此門派出發,心中有“跨宗派”的美好願望,但這明顯不是當今世界基督教的現實麼。
因此,在上述經文的“sound doctrine"與現在教會中所說的“sound doctrine” 有深淵限定,不可逾越,而限定這深淵的,就是“默示”。
好在弟兄你是承認這界限的,在弟兄把“十大文件”看作“不是上帝的啟示,只是第二標準”,那麼咱們沒有什麼本質上的矛盾,可能具體某些細節上會有不同看見。但感謝主,總是可以求同存異的。
從上而生弟兄與俺今天的爭執,恰恰是這原則的問題。希望弟兄明鑑。
感謝弟兄交流。
願神憐憫我們眾人。
主恩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