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為什麼“必要死在罪中”?(含音頻) |
送交者: 生命季刊 2021年09月13日06:31:25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上) 教會是社會的良心,教會必須毫不妥協指出對抗神的社會罪惡 文 | 任運生
約8:21-30
舊約列王記上22章記載這樣一個故事:以色列王亞哈聯合猶大王約沙法去攻打吉列的拉末,約沙法請亞哈先求問耶和華。於是亞哈召來四百個先知,眾人異口同聲地說,“可以上去!”(王上22:6)
但猶大王約沙法似乎對這些先知不大信任。“以色列王對約沙法說,‘還有一個人,是音拉的兒子米該雅,我們可以托他求問耶和華,只是我恨他。因為他指着我所說的預言,不說吉語,單說凶言。’”(王上22:8)
於是先知米該雅被帶到王的面前。“米該雅說,我看見以色列眾民散在山上,如同沒有牧人的羊群一般。耶和華說,這民沒有主人,他們可以平平安安地各歸各家去。”(王上22:17)
先知米該雅果然“不說吉語、單說凶言。”
亞哈王對先知惱羞成怒,吩咐人將他囚在監里,自己執意上陣。但結果正如先知所預言的。
“有一人隨便開弓,恰巧射入以色列王的甲縫裡。…到晚上,王就死了。”(王上22:34-35)
“凶言”是人人都不愛聽的,哪怕是忠言逆耳!
無獨有偶,那位曾經打發祂的僕人先知米該雅警告以色列王亞哈的主(參太23:34)——耶穌基督,幾百年後祂自己親自來到以色列中間,也是對以色列領袖發出同樣的“凶言”——
“你們要死在罪中。……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約8:21;24)
一、罪的真實
“耶穌又對他們說,‘我要去了,你們要找我,並且你們要死在罪中。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約8:21)
主耶穌曾經對猶太人說過類似的話。
“於是耶穌說,‘我還有不多的時候和你們同在,以後就回到差我來的那裡去。你們要找我,卻找不着。我所在的地方你們不能到。’”(約7:33-34)
“我要去了。”主耶穌在此預言祂自己的十字架,祂的死,以及祂復活升天回到父神那裡。
“你們要找我。”
主耶穌被釘十字架、受死埋葬、復活升天之後,法利賽人要尋找主耶穌的身體,以證明耶穌復活不過是謠言罷了。但他們找不到主耶穌的身體,因為祂已經復活升天了。
“你們要找我”,也指明以色列人仍然繼續翹首以盼等待他們的彌賽亞,然而真正的彌賽亞此刻正在他們中間,他們竟瞎眼不見。繼續等待他們所謂的彌賽亞必是徒勞的。
“你們要死在罪中。”
什麼是罪?
“罪是任何不符合神的道德律的行為、態度或本性。”
根據這個定義,罪包括違背神道德律的罪惡行為、污穢不潔的心思意念、以及與生俱來悖逆神的犯罪傾向、狀態和本性。
“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3:23)
所以,根據聖經的定義,一切虧缺神的榮耀的言語、行為、意念、狀態都是罪。
約8:21中“你們要死在罪中”的“罪”這個字,是單數(sin),下文約8:24的“罪”是複數(sins),這兩處有何分別?
約8:21單數的“罪”(sin)指兩種情形。
第一,指因為亞當墮落導致人與生俱來、並且一代一代傳遞的天然犯罪傾向和本質,即原罪。
“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51:5)
“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3:10-12)
第二,指否認、不信、拒絕、抵擋耶穌基督的罪。因為沒有任何一樣罪大到神不能赦免,唯有拒絕耶穌基督的罪,使罪人無法得到赦免。不是神不能赦免,而是人拒絕神的赦免。
“因為神差祂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3:17-18)
因此,不是拒絕相信耶穌使人有罪,乃是人已經被定罪,不信耶穌只是他拒絕了神赦罪的救贖。
當主耶穌說,“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時,指的是祂要回到父神那裡去,猶太人因為罪不能到父那裡去。然而,他們不明白,更準確地說,他們拒絕明白。
在約翰福音的語境中,“猶太人”通常指以色列宗教領袖,祭司長、文士、法利賽人等。在約8:21-25的記載中,可以看到他們的罪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
1.驕傲自義
“猶太人說,祂說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難道祂要自盡嗎?’”(約8:22)
以色列宗教領袖以自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自居,他們認為自己是神的選民,得救、永生、天堂等是他們當然應得的。猶太歷史學家約瑟夫記載,根據猶太傳統,自殺的人要被丟進地獄的最深處,因此他們譏諷的口吻帶有咒罵性質:“難道祂要自盡嗎?”
2.沉溺世界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是從下頭來的,我是從上頭來的。你們是屬這世界的,我不是屬這世界的。’”(約8:23)
“世界”一詞偶爾代表神創造的自然界或代表世人,但在約翰福音中,“世界”通常指這個墮落的、黑暗的、悖逆的、邪惡的、敗壞的、淫亂的、抵擋神的世俗系統和價值體系。
用主耶穌的話說,這是“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太16:4)魔鬼是這個世界的神,世界的王。法利賽人成為魔鬼的代言人。
“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他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裡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約8:44)
3.拒絕不信
“所以我對你們說,‘你們要死在罪中,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約8:24)
法利賽人因着先入為主的偏見和無可救藥的傲慢,他們拒絕聆聽主耶穌的權柄教訓,他們拒絕考察主耶穌的神跡作為,毫無理由地抵擋耶穌基督。
“你們…必要死在罪中。”
這裡的“罪”是複數,除了不信耶穌基督的罪之外,複數的“罪”指他們所犯下的形形色色的實際的罪。馬太福音第二十三章,記載主耶穌嚴厲斥責法利賽人的七禍:他們將天國的門關了,侵吞寡婦的家產,使人做地獄之子,不行律法的公義,心裡盛滿勒索和放蕩,如同粉飾的墳墓,外面好看,裡面卻裝滿假善和不法…
“你們這些蛇類,毒蛇之種啊,怎能逃脫地獄的刑罰呢?”(太23:33)
一個拒絕耶穌基督的人,一個拒絕耶穌基督的社會,必然陷入不可自拔的罪惡深坑!
4.傲慢無知
“他們就問祂說,‘你是誰’?”(約8:25)
主耶穌說,”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約8:24)
“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基督”兩個字是翻譯時加上去的,本來應該是——
“你們若不相信我是!”
英文翻譯:“If you do not believe that I Am He,”(NKJV)“If you do not believe that I am the One I claim to be,”(NIV)其中的“He”(NKJV)與“The One I claim to be”(NIV)也都是翻譯時加上去的。因此,這裡又出現約翰福音中一個極其特殊、富有重要神學意義的詞彙:“我是”(I Am)!
“我是”(I Am)是耶穌基督神性的宣稱。以色列的宗教領袖是聽得懂的,他們明白耶穌說話的意思。於是他們便不無挖苦地問道:
“你是誰?”(Who are You?)
“Σὺ τίςεἶ?”
直譯應該是:“你——你是誰?” (“You, who are You?”)
意思是:“你認為你是誰?” (“Who doyou think you are?”)
這是極其傲慢無禮的嘲諷!
“愚昧人張揚自己的愚昧。”(箴13:16)
“你見自以為有智慧的人嗎?愚昧人比他更有指望。”(箴26:12)
今天的世代如何呢?
變本加厲的墮落、黑暗、悖逆、邪惡、敗壞、淫亂、抵擋神!
當國會就男女的差別進行辯論時,來自紐約的民主黨議員站起來極其傲慢地說,“God’s will is no concern in this congress.”(“神的旨意在國會辯論中不值得一提。”)
美國的國會和法院通過一系列的立法和判決,將違背神聖潔立法的系列罪惡非罪化。按照基督信仰和聖經教訓,向來被神所恨惡的、不道德的、明顯的罪惡如今被常態化、非罪化,向來被推崇的信仰、敬虔、聖潔、誠實、公義等傳統美德,反被認為是古板、僵化、守舊、不包容、缺乏愛心,從而被人嘲笑、譏諷、唾棄。這些違背神最初創造目的和設計的醜陋,在媒體、教育、科技巨頭等的操控和渲染之下成為時尚、進步和潮流,對年輕一代的毒化和殘害無法估量。
最近競選紐約市長的候選人被問及如何應對紐約市的犯罪率居高不下的問題時如此回答:將毒品犯罪和性犯罪非罪化,就可以把紐約監獄的大部分房間騰空。
如此下去要不了多久,我們的孩子就會跑過來對我們說,大麻是好東西,同性婚姻、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等婚姻是正常的,人的性別可以有七八十種的自由選項,性亂、試婚、墮胎、殺嬰、亂倫、安樂死、變性手術等都是人應該被保護的、不可侵犯的權利。
這是一個顛倒是非、善惡不分、混淆黑白的世代!但聖經說,這樣的世代有禍了!
“禍哉,那些稱惡為善,稱善為惡,以暗為光,以光為暗,以苦為甜,以甜為苦的人。”(賽5:20)
一個顛倒是非、善惡不分的世代,勢必導致人們丟棄道德責任,引發整個社會的動盪與混亂。這豈不正是現今美國社會的真實光景!
教會是社會的良心,基督教會必須毫不妥協地指出公然對抗神的社會罪惡。任何有意忽略人的罪惡、而一味講愛的所謂福音,都是背叛耶穌基督的虛假福音!對罪惡的放任,不僅是對神的褻慢,也更是對人的殘忍。因為你雖然知道卻沒有向他指明逃脫地獄審判的生路。
這也正是為什麼主耶穌對世人發出清晰而嚴厲的警告:”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約8:24)
“無病的人用不着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路5:31-32)
“那並不是福音,不過有些人攪擾你們,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1:7-8)(待續)
任運生 牧師,在美國牧會;生命季刊特約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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