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羅馬書(二) |
| 送交者: FHL2 2007年12月17日15:04:47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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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東昆牧師講解聖經 羅馬書1:18-27 凡物都必有主,宇宙這麼大的建造,也有一位造物主,因為他在諸天萬物之外,不是人在小小的地球里所思想得到的。人冥冥中就有敬天的本能。但是人卻把天上的偉大的神降低了位格,把他變成了人。所以中國古代死了的人都被封成了神。封 神榜里姜子牙封的一系列神,動腦筋想想看就知道是否可信了。 創造天地的 神是不可能被人封的,人也絕不可能成為神。 聖潔中有七十多處提到神的事情、提到如何比較神,以下例舉七個: 1. 神是大的意思,聖而不可知,若稱為神,必須夠大。太小了不能稱為神。 2. 神是個靈,聖經里說的靈無所不在。 3. 神必須有能力。邪靈也有一點能力,但不足以成為神。 4. 神是愛。 神是不可怕的,是容易親近的。人在地上敬奉的很多神,是讓人怕的,因為怕它作祟,怕它加害。真神是不由得人擺布的,不象跳神的人可以擺布邪靈。 5. 神是公義正直的。神不會偏心。燒香拜佛的,就得好處多多,需要人討好賄賂,而聖潔的神是不能被賄賂的。 6. 神一定是無所不在的。他是靈,他是宇宙的 神,充滿萬有的。不是只在中國或法國。 神是不被限制的。中國的很多神,例如土地、城隍都是限制在一個地方才有用,因此他們不能被稱為神。 7. 神是創造宇宙萬物的,他一無所缺,不需要人給他上貢。 神的事情顯明在人的心裡,自古以來,是人同此心,心同此靈。 人痛極了喊媽(娘),因為人從小受痛苦的時候,最愛的媽媽是安慰。人冤極了呼天,“天哪”“老天爺”也是一種本能。天無絕人之路, 神的事情是顯明在人的心裡的。 但另一方面,人把神降低了,把神做成偶像,人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 神的榮耀變為偶像,仿佛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 偶像的方法之一就是用人來造,古時候偉大的人,都被封成了神,很多地方敬拜野獸、飛禽,還有封神榜的神、山神、河神等等。聖經的福音來自真神。中國南方、北方那些都不能成為神。 神給了人自由意志,人一切的選擇在於自己, 神讓人自己自定前途,並不用讓人頭痛之類的法子來強迫人信他,但是將來審判的時候,不信神是一個罪,因為不義。不孝順父母雖然沒有行為的法律來制裁,但違背了道德的義律,是“忘恩負義”。忘記神賜給我們生命氣息的恩典,反而去拜偶像,說那些是偶像給我們的好處,也是“忘恩負義”。 我們雖然如此, 神“大仁大義” (羅3:3),把他的兒子耶穌基督賜給我們,為我們捨命。 神所賜的福音顯明了神的義,讓我們可以藉着他得永生、進入神的榮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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