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所指的是圣使徒传讲的信息,包括他们对耶稣基督言行的记载以及圣灵启示他们对耶稣言行意义的解释。后来这些内容被称为新约圣经。
在新约圣经中,有很多Doctrines:因信称义、爱人如己、彼此相爱、教会合一、神的种种属性、耶稣救恩的有效性、圣灵的恩赐、教会的建造,等等。
俺曾说,你把这里的Sound Doctrine理解为圣经本身并不为过。
这是神所默示的。
而现在神学、教义学所指的Sound Doctrine,起初是在大公教会所确定的“正统”教义,后来是各门各宗自己确定的“正统”教义。以本坛所谓十大文件看,普世信经四部,其余六部都是更正教达尔文宗多特派研习的“正统”教义。弟兄当然从此门派出发,心中有“跨宗派”的美好愿望,但这明显不是当今世界基督教的现实么。
因此,在上述经文的“sound doctrine"与现在教会中所说的“sound doctrine” 有深渊限定,不可逾越,而限定这深渊的,就是“默示”。
好在弟兄你是承认这界限的,在弟兄把“十大文件”看作“不是上帝的启示,只是第二标准”,那么咱们没有什么本质上的矛盾,可能具体某些细节上会有不同看见。但感谢主,总是可以求同存异的。
从上而生弟兄与俺今天的争执,恰恰是这原则的问题。希望弟兄明鉴。
感谢弟兄交流。
愿神怜悯我们众人。
主恩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