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說是一些特定女性群體才聽得懂的感性詞。尤其是那種曾經受過性愛方面的傷害(有時是犯過性愛方面的罪)的女性。這些女性從她的特會上、講道中所感覺到的被接納甚至超越沒有犯過罪/受過傷害的女性,以至於一些從小缺少父愛或所謂“真愛”的女性恨不得自己也在這方面受過傷害,以得到這方面的安慰及“醫治”。
很多江秀琴的用詞如果按普遍釋義,都是經不起推敲的,也是很多男性所難以理解的。如果江秀琴在採用普遍已經認同的一些聖經真理的基礎上,並對目標觀眾方面有更大針對性,而不是把一些特定群體的需要(或需要聽到的愛的信息)無限延伸開去,相信會更有用處。然而靈恩派最普遍的錯誤之一就是容易“得意忘形” get carried away。一部分人講方言,就要將另一部分人“同化”,甚至“一體化”。
江秀琴畢竟是人,而且是在台灣文化中長大的人,總難免會有那種在言語上打擦邊球、模陵兩可的做法。
無論如何,海外華僑女性普遍有拜別神的罪(無論是被動或主動),而海外中國女性則較多有愛、性方面的傷害/罪,因此她們需要聽到一種“go and sin no more”的信息,而江秀琴恰好滿足了這個市場,雖然她所採用的溝通方式存在爭議,但基督徒群體不能忽視這方面的需要。我們應該憑信心祈求上帝興起他忠實的僕人去完善這方面的事工。
我一向反對靈恩派普遍存在的一些“譁眾取寵”、“急功近利”、“得意忘形”的心態和做法,但甚少大肆抨擊江秀琴,這是因為這藥雖然有副作用,但目前市場中沒有其他更有效的替代品。我們只能多祈求上帝,讓江秀琴所講的道更合乎真理,否則就得擔上“放毒箭”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