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的帖子是關於語音編碼空間,我比較了漢語和英語,從音節個數,口語語速,和詞彙在大腦中的處理速度三方面說明了為什麼說漢語是囉嗦的效率低的語言,這才是我那個帖子的主題。
顯然,擁護漢字的人基本上沒有能力接招,我只能認為他們自認知識不夠,放棄了為漢字漢語辯護的權利,或自知漢語確實在語音結構上比較原始,不好意思詭辯,所以只能扯其它的。比如:Deed應該翻譯成什麼漢語?。。。。
我曾撰文介紹過,Interpretation 和Translation的區別。使用四千來個常用字的漢語,是不可能準確地將絕大多數外語概念Translate成漢語的。因為兩種語言之間字對字的轉換是Translation,比如: 英語的“He”對應漢語的“他”,這叫作Translation。而將一個自己語言中沒有的其它語言中的詞彙的意思表達清楚,那不是Translation而是Interpretation。
“Deed”如果音譯成“地得”,那可以叫作Translation,而如果企圖用漢語把Deed的準確內容轉換成:“房地產產權證書”,那叫Interpretation。 而任何一個單字,要企圖用幾個字把它Interpret,都是相當困難的事。
僅僅使用區區四千來個常用漢字的漢語,在面對汪洋大海一樣的外語詞彙時的尷尬,不是你我能解決的,漢語既不能Translate,因為漢字單字太少,又不能Interpret,因為漢語總企圖證明自己的簡練。
把Deed翻譯成“房地產產權證明”的不是我,而是漢語裡就這樣用的,你嫌囉嗦?那沒轍,我說過漢語就是個囉嗦的語言,除非犧牲語義的清晰度,翻譯成“房契”,而忽略字面上缺少“地”,和“契約”是Contract或Agreement的內容,把它們一勺燴了。
漢語詞彙貧乏,在概念無法細分又不是在遇見“Deed”的時候才顯現的。用“契”既表達Contract,Agreement又表達Deed,Certificate,有什麼不妥?對馬馬虎虎的中國人當然沒什麼不妥了。
中國用“問題”涵蓋英語的:Problem,Issue,Question,Matter,用一個“權”字糊裡糊塗地表示:rights, power, entitled, privilege, empowered,delegated,.... 這都不是什麼新東西了,而“認真”的中國人根本就不在乎。還理直氣壯地和美國爭論“人權”到底是天賦的,還是共產黨領導下奮鬥來的。
有趣嗎?我一點都不覺得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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