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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亞有言:brevity is the soul of wit. 可別小看這句話,裡面有深刻的哲理。中學讀語文,老師常說,寫長文容易,寫短文難。懶婆娘裹腳布,要寫多長,就可以多長。而短小精煉,則要求集中,濃縮,切中要害;與其是對文字的要求,不如說首先是對思維的考驗。思想混亂,不得要領,必然表現在文字上,東拉西扯,漫無邊際,隨心所欲,不知所云。
中文是高度精煉的語言。看看先秦作品,是高度凝鍊的榜樣。古代許許多多的美文名篇,很少洋洋灑灑的長文,相反,大多是數百字,甚至數十字的短文,卻意味深長,令人回味。看看英文文章,短小精悍的文字,簡直比稀有動物還稀罕,多的是動輒數千的長文, 令人不忍卒讀。保障雜誌,更是充斥着懶婆娘裹腳布的臭文,裡面不見得沒有真知灼見,但是沙里掏金,魚龍混雜。
文字精煉與否,簡直就是考驗人的智慧的試金石。我看文章,或聽人講話,從不欣賞對方講太多,而看對方是否言簡意賅。對於需要智慧的工作,一種考核方式就是給人一個對方有足夠理解力的問題,然後要求對方在制定時間內,寫出自己的觀點,不鼓勵寫長。凡是短小精煉,一語中的, 觀點獨到的,都是高度智慧的指標。
用這個方法考驗人的智慧,幾乎屢試不爽。真理是簡單的;偉人說話是short and to the point; 高級的語言是用最簡單的詞,最少的詞,表達最偉大思想的語言。英語世界的保障雜誌,充斥的是反面,是語言之過,還是思想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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