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 |
送交者: 西岸 2008月11月19日09:14:59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
回 答: 簡直就是瞎掰啦,老閻還是講故事好了,不要涉及什麼 由 西岸 於 2008-11-19 08:58:12 |
“美國憲法規定,任何條文可以根據將來的情況加以修改,但百姓自由持槍這一條絕對不能改,它被寫在了美國憲法第二條修正案當中:“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
這段話可以看出老閻根本就沒讀過憲法。第二修正案就是所謂BILL OF RIGHT中的一條,沒有什麼特殊的。之所以很難改是因為修憲的門檻很高,各州議會都要三分之二通過,基本不可能,因為涉及極大的商業利益。 修改第二修正案的企圖在美國存在很多年了,從政界到民間,根本不存在什麼不能改的問題。但就與修憲使美國總統不必是美國出生(這樣加州大支佬阿諾就可能當總統,有個組織在遊說)的企圖類似,成功的可能幾乎沒有。 |
|
|
|
|
實用資訊 | |
|
|
一周點擊熱帖 | 更多>> |
|
|
一周回復熱帖 |
|
歷史上的今天:回復熱帖 |
2007: | 沒趕上悍婦的熱鬧,瞎悍一下 | |
2007: | 讓你一周減5磅 | |
2006: | 書中斷無顏如玉,美眉生來就欠揍(一) | |
2006: | 女人都是傻瓜的確鑿證據! | |
2005: | 雪梨的故事 | |
2005: | 天堂的太陽(35) | |
2004: | 夜鶯傳說(上) | |
2004: | 夜鶯傳說(二) | |
2003: | 讀書軼事 | |
2003: | 小弟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