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 |
送交者: 西岸 2008月11月19日09:14:59 于 [五 味 斋] 发送悄悄话 |
回 答: 简直就是瞎掰啦,老阎还是讲故事好了,不要涉及什么 由 西岸 于 2008-11-19 08:58:12 |
“美国宪法规定,任何条文可以根据将来的情况加以修改,但百姓自由持枪这一条绝对不能改,它被写在了美国宪法第二条修正案当中:“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
这段话可以看出老阎根本就没读过宪法。第二修正案就是所谓BILL OF RIGHT中的一条,没有什么特殊的。之所以很难改是因为修宪的门槛很高,各州议会都要三分之二通过,基本不可能,因为涉及极大的商业利益。 修改第二修正案的企图在美国存在很多年了,从政界到民间,根本不存在什么不能改的问题。但就与修宪使美国总统不必是美国出生(这样加州大支佬阿诺就可能当总统,有个组织在游说)的企图类似,成功的可能几乎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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