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那几个把六四与南京大屠杀相比的,都是在装扮白痴。 |
送交者: 定理 2009月05月04日13:56:21 于 [五 味 斋] 发送悄悄话 |
回 答: 定理:从YouTube独白对柴玲控以谋杀罪之可能 由 定理 于 2009-05-04 13:21:12 |
(本定理相信人各有智,所以假设他们的白痴是装的。)
南京大屠杀是两国交兵,日本要夺中国人的地,中国兵抗战是尽兵之责。中国兵败之后,当时南京平民没有对日兵抗战,日兵根本不需屠城就能占领南京。 六四事件,是同一个国家内的政府与一部分人民的矛盾;六四的抗议者不是在保护自己的领土或财产,而是占住了公共场地赖着不肯走。政府需要清场,而在清场中采用了暴力。而且,政府在清场之后,就停止了对平民的暴力。 两者根本不可比。 另外,阿润说我‘以言定罪’:阿润啊,你现在敢试一下在美国上飞机时大喊一声bomb!吗? 看最后会end up with保加利亚还是波兰的某个外包了的虐囚间里?几年之后,若能被押出来控以罪名,已经算可以偷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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