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契約思想的緣起
其實這個帖子主要是回答五千的,大家讀得累我也寫得累,緣起就算了,大家辛苦
一點將就着讀吧。
【形而上】
首先從文化原型來講,兩希文化的關係,不像中國文化中儒教與佛教的關係,所以
想把兩希傳統完全一以貫之是沒有可能的。近代以降西方文化的走勢,無論文藝復
興、啟蒙運動、政教分離以及康德前後的近現代哲學和心理學的興起,都是希臘、
羅馬源頭文化驅動的,宗教與世俗漸行漸遠。所以西方文化本質上是二元結構的,
它的動態發展過程中存在一個「擺鐘原理」和一個「翹板原理」,這些我們先按下
不表。
兩希文化既然能夠同流合道,除了各自相異的特質之外,也必有相融的部分。這主
要體現在希伯萊神本文化對希臘人本文化的一種充實和續接,也就是希臘傳統重新
救起的時候,西方文化已經注入了很強的宗教精神,兩希合流創造了西方近代偉大
的哲學和藝術傳統,我從前講過,自由、平等、博愛三大精神中,自由是世俗的,
博愛是宗教的,平等觀念則融合了兩希文化各自的內涵精神。
所以西方文化大體如此,既有相融,更有相對,是由兩極相對相應結構而形成的一
種動態的張力結構。由對立的一面來看,在某種意義上雙方都是對方存在的理由 ─
─ 欲望之海是拯救的理由,權威和戒令是自由的理由。而這種二元結構以及它的動
態發展,都全息地整合在西方人的心靈結構之中,這也是為什麼《浮士德》那麼重
要,《浮士德》是兩希合流的整個西方心路歷程的完美寫照。中國人想要真正理解
西方文化,不是去讀荷馬、讀柏拉圖、讀莎士比亞、讀康德,而是應該讀歌德的
《浮士德》。
問題是我們東方人的思維方式是一元論的,一元論的表象特徵是統一與和諧,這個
東西其實從大千世界經緯萬端中是很不容易求得的,我們東方人與生俱來不能自知,
卻在潛意識中每天運用它。當然在現代中國人生命意識的表層,又學來了很多力爭、
競爭、鬥爭的東西,爭是從對立中來,對立是從二元論中來,所以在現代中國人的
思維方式中也包含了二元論的要素。但是在最基本、最深層的思維方式上,中國人
還是一元論的,這種特徵最明顯的表象,就是現代中國人對待西方文化的態度。
絕大部分中國人觀念中的西方文化,只有世俗文化這一個維度,宗教文化是一個心
理盲點,或者說由於思維方式產生的抗體,使中國人無法同時同構地接納西方世俗、
宗教這兩套觀念世界。而西方近現代去宗教化的文化歷史進程,也使中國人產生
“取一棄一”理所當然的錯覺。另外一類少數已經信教的中國人,則走向另一端,
認為宗教之外無世俗,像五千同學即屬此類。其實兩類中國人的思維方式本質上是
一樣的,這也是我為什麼強調《浮士德》,《浮士德》是西方文化的啟蒙書,它把
西方文化的整個心靈秘密毫無保留地告訴了你。
那麼西方人自己,真的能夠共時性地、相安無事地同歷世俗和宗教的兩重心靈結構
嗎?這就要多留意西方文學。獅子推薦過的電影《THE READER》裡面,就有一幅令
人難忘的場景,靈光乍現地展露出宗教、世俗矛盾交織的心靈境地。在大多數情形
下,西方宗教、世俗的二元心理結構,常常是一種心靈的歷時性歷程,無論是歌德
的《浮士德》、貝多芬的《第九交響曲》、還是托爾斯泰的《戰爭與和平》,那種
人物命運和心靈律動的走向和歷程,都是同一模式的。我們可以從這裡再次回望馬
斯洛的心理學,他的“需求層次論”的低端是世俗的,高端則是宗教的。所以我從
前講過,馬斯洛的心理學是“西方文化心理學”,不單馬斯洛,弗洛依德、榮格、
弗洛姆的心理學,也全都是“西方文化心理學”。文化背景,為西方心理學的觀察
和思考、理解方式提供了可能性的視野,而超出了這種文化視野,它就可能變成謬
論了,現代中國人盲目崇拜西方文化,其實根本沒有透視能力,學了還不如不學。
【形而下】
講了一大圈,我們現在回到正題。五千的兩個故事,都是很好的故事,但這樣的感
人故事,在中國歷史中就太多了。而且故事雖然好,但五千在後面的發揮基本上不
大靠譜。
其實在契約問題上,西岸看得很準,現在我們再來看看“誓約”和“契約”這兩個
詞。誓約和契約兩者之間是存在交集的,誓約契約都包含信守共約的成分,但我昨
天講過,契約本質上是個工具理性、尤其是商業文化的產物,而人格中的操守絕非
一種契約。
誓約與契約的根本區別,在於誓約的「人格內涵」與契約的「規範內涵」兩者之間
沒有交集,也就是說,基於人格的誓約,從本質上講並不依賴外在的規範;而基於
規範的契約,也並不依賴內在的人格。我們或者可以說,前者是「心約」,後者是
「理約」。所以五千的第一個故事,在本質上屬於契約範疇,因為它有“合同委託
書”,儘管這件事可能是由一個偉大的宗教徒完成的,但事件的性質或者說行為的
第一屬性,是契約性質的。而第二個例子的婚姻誓言,就完全是一個誓約,因為它
是以人的無私相愛為根本內涵的。任何自由人都可以簽訂契約,而只有相愛者才有
婚約,這種區別不是類的概念,而是本質的不同。
再深一點來講,基督教重“信、望、愛”,這三者中“信”、“望”與“約”有關,
而“愛”與“約”無關,如果愛源於約,那就不是真愛。愛是源自聖靈的感動,絕
不是上帝與人立約才產生的。所以我昨天抄那段經文,不是無緣無故的 ──“如今
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 我其實是想問你,愛是什
麼?如果愛與契約沒有直接關係,那麼契約與基督教就沒有本質性的內在關連。很
明顯,「信」的意義在所有宗教中都至為重要,但那是道路,不是目的。佛教也講
“佛法大海,信乃能入,智乃能渡。,又講“信為道源功德母”,所以從普遍意義
而言,宗教的“信”,並非一定要建立在“契約”之上,既使在西方宗教中廣義地
使用契約這個詞,它也是信的一種形象的表達 ── 因為有信而有契約,並非因為
契約而有信,這又回到了誓約和契約的內涵差異上。
關於契約問題,本來有個最簡單又直接了當的回答,就是探源西方契約文化的起源。
西方近代的契約思想,近源於盧梭的《社會契約論》,而《社會契約論》中沒有宗
教思想,盧梭社會契約的思想淵源,遠述於羅馬法,比如契約自由思想,它是隨着
羅馬萬民法諾成契約的出現而產生的,是羅馬末期政治、經濟發展與市民法觀念相
結合的產物。而羅馬法的思想淵源,最早則來源於希臘諸賢的契約思想。《柏拉圖
對話集》中記述了蘇格拉底被判死刑後朋友勸逃,但蘇格拉底堅持認為自己同城邦
訂有契約,服從法律就是遵守契約。既使法律判處自己死刑是不公正的,自己也沒
有理由不遵守契約。另外古希臘同期的Antiphon、Lycophron、Glaucon等許多智者,
都為契約思想的形成和發展作出過貢獻。所以西方契約思想,遠在兩希合流前就己
經在理性高標獨立的希臘文化中成型了,因此五千說“西方的契約文化傳統是根植
於基督教信仰倫理”的講法,是沒有歷史根據的。
我昨天曾講到,無論從源頭或是從語義這兩重視角來看,都不能能說契約思想源自
宗教,如果一定要用契約概念,那麼這個概念在世俗、宗教兩重語境中也只能是各
自定義、無法互換的。宗教的約是屬靈的、情感的,世俗的約是利害的、理性的。
再打一個不太準確的比方,就好比愛情是一種約定,婚姻也是一種約定,但婚姻可
以稱契約,而愛情卻不可以稱契約,而且有契約的婚姻,未必比無契約的愛情來得
穩固長久。
有的朋友說,中國文化沒有契約,當然沒有啊!有就問題大了。中國文化有倫理道
德,如果倫理文化中出了契約,那是國恥啊!中國文化講求仁、義、禮、智、信,
信是倫理也是人格,是內在於人心的,所以它超越外在的契約。另外我反覆講過,
自由、人權、平等、民主、法治這些西方理念,都不是普世價值,這個契約那就更
不是了。因為這些所有價值追問下去,就會發現它們全都是衍生價值,還有更基本
的人類價值來支撐這些衍生價值。這種衍生價值的本源追問,最後無一例外都歸結
到人性和人類良知問題,而這個層面中國的古人早已經講透徹了,本末、始終、體
用的關係,早就梳理得明明白白了。所以說西方世俗文化確實是淺,少了自由、人
權、平等、民主、法治哪一端都不行,其實這些都是枝葉,把樹根照顧好,花果自
然成。因此西方文化在二十一世紀,要回過頭來做東方文化的小學生。湯因比願意
來生做中國人,伏爾泰天天拜孔子,我們五味問題多當然也應該拜湯因比,阿潤自
然是拜伏爾泰,這樣就萬物和諧、天下太平了,阿門!
簡答五千
http://bbs.creaders.net/life/bbsviewer.php?trd_id=4791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