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林匹克憲章》指出:“以種族、宗教、政治、性別或其他理由,對某個國家或個人的任何形式的歧視,都與奧林匹克成員的身份不相容”。由此而來的奧運宗旨為“通過沒有任何歧視、具有奧林匹克精神--的體育活動來教育青年從而為建立一個和平的更美好的世界做出貢獻”。可以說,奧運會目前在全世界人們的心中是奮鬥與拼搏、公正與公平、友愛與建康的人類體育盛事,是要人們忘記種族、膚色、仇恨、貴賤,拋棄政治與國度,用奧運競技中的友愛、激情去陶冶人們心靈,從而促進和平、營建美好世界!
奧運會在中國舉辦,是國際奧委投票決定的、每個國家都認可的。《奧林匹克憲章》認為有條件的任何國家或地區都可以舉辦奧運會,可以參加奧運會,不能歧視。中國是一個主權國家,無論中國是由中共領導、還是什麼性質的國家,以人權或任何藉口來干擾中國舉辦奧運會,都是與奧林匹克憲章和精神相違背。現在以人權聖火的形式,來干擾中國舉辦奧運會是站不住腳,讓法L功來做更是及為不妥加。這與世界主流思想不合,與公眾民意不合,不可強為,否則會弄巧成拙。
再說人權聖火這種籠統、抽象地表演,對中共起不了什麼作用,如起作用那美國不是早搞了。硬來、武鬥、耍狠能與中共比嗎,那是中共拿手活,美國50、60年代試過多次,屢試不爽。相反,奧運會在中國舉辦,奧運精神更能激發人們的公平、公正、競爭意識,能提高更多中國人的民主思想,促進人權在中國的改善和發展,以軟勢力促進中國漸進式走向民主。美歐等民主國家及領導人難道不是這樣想的嗎?只是不說罷了。看看“經濟互動、人員交流、文化通融、政治接觸”的趨向和效果,就知道了。那些沒有頭腦和遠見的“嘴頭”民主們,見了法L功搞人權聖火,就一齊起鬨,那隻迎合了部分民主急進、極端思想人氏,也一下就顯出了他們是民主菜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