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約神學延續歸正神學所強調的神的主權:
神恩典地、主動地與人立約。神與人建立關係,是以聖約為基礎的,我們只能在祂所啟示的約中,才能認識祂。而我們與神的交往(包括禱告,敬拜,服事),也要符合祂在約中所立的條件,而不是我們愛怎麼樣就怎麼樣。(所以,今天的崇拜禮儀是否按照神的吩咐呢?在崇拜禮儀上神究竟說了什麼?有什麼原則是我們應該遵循的呢?這是我正在看的一本書的內容:With Reverence and Awe, by D. G. Hart and John R. Muether)。
亞當之約本身是“行為之約”——雖然這個約是神以恩典與亞當立的,但是要靠亞當自己來持守。
而亞當墮落失敗,神更是在這個約的基礎上,應許了一個“恩典之約”——在末後的亞當里才會得到終極的成全。
在這個恩典之約完全到來之前,神先給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以色列的先祖一個應許之約(亞伯拉罕之約)。而從西乃山的摩西之約,也就是涵蓋了出埃及之後的整個舊約時期,是天國的“預示”(prefigured)時期——天國得到初步的應驗。但這個時期基本上是一個咒詛,為的是要把眾人圈在罪中(加3:22),作為訓蒙的師傅(加3:24),為的是要說明一個原則:靠自己是不行D(可惜以色列人全部搞錯了——雖然神暗示、明示,都沒有用),好領我們藉信靠恩(by grace through faith)到基督十架那裡,使所應許的福(亞伯拉罕之約的福),歸給那信耶穌基督的人。
我們要正確地解釋聖經,就必須在神漸進啟示的架構中來理解。每一節經文必須在它啟示的背景中去解讀,而整本聖經的背景就是神的救贖歷史。所以,每一節聖經也必須在救贖歷史的亮光中去解讀。
這是我們今天查經時最缺乏的訓練。
希望這些翻譯材料可以幫助我們更明白聖經整體的啟示架構,幫助我們正確解讀聖經。
謝謝xiaoke姐妹的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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