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屍首在哪裡,鷹也必聚在哪裡 |
| 送交者: 信心之旅 2008年05月27日08:32:56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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屍首在哪裡,鷹也必聚在哪裡 Dear, 路加福音17章,記載耶穌和門徒們談論末日事時說:“挪亞的日子怎樣,人子的日子也要怎樣。那時候的人又吃又喝,又娶又嫁,到挪亞進方舟的那日,洪水就來,把他們全都滅了。又好像羅得的日子。人又吃又喝,又買又賣,又耕種,又蓋造。到羅得出所多瑪的那日,就有火與硫磺從天上降下來,把他們全都滅了。 人子顯現的日子,也要這樣。、、、、、、當那一夜,兩個人在一個床上。要取去一個,撇下一個。 兩個女人一同推磨。要取去一個,撇下一個。 兩個人在田裡要取去一個撇下一個 。 門徒說,主阿,在哪裡有這事呢?耶穌說,屍首在哪裡,鷹也必聚在哪裡。” 為什麼耶穌如此回答?誰是“又吃又喝,又娶又嫁,又買又賣,又耕種,又蓋造”之人?在世上活着,不是就要又吃又喝,又娶又嫁,又買又賣,又耕種,又蓋造嗎?何罪之有?為什麼要被洪水、火與硫磺滅掉?難道如此就該受天塹?屍首到底指什麼?鷹又指什麼? 屍首當然是肉體的死亡,所指是物質生命的毀滅,肉體屬地,歸於塵土;鷹飛藍天,是屬天的象徵,天是神的寶座,是聖靈的歸處。屍首代表一切與神無聖靈交通的生命,是物質的,屬地的,暫時的,死亡的。 在神的眼中,地上的人不分好人與壞人,不分有罪與無辜。同是被神所造,所愛的個體。但因同屬亞當的後代,都是肉體必死的罪人。“神 愛 世 人 , 甚 至 將 他 的 獨 生 子 賜 給 他 們 , 叫 一 切 信 他 的 , 不 至 滅 亡 , 反 得 永 生”(約3:16)因此,神在人的回應後分出了“活人”與“死人”。 “活人”是靈里復活與神有交通的人,這樣的人,相信神,相信神獨生子的犧牲是贖罪祭,願意承認自己是罪人,願意接受耶穌的代贖,接受上帝的赦罪;而“死人”就是不理不睬、不信拒絕神救恩,只知今生,只活今生的人。這樣的人,既使肉體活着,又吃又喝,又娶又嫁,又買又賣,又耕種,又蓋造,但在靈里是死亡的,是一個暫時活着的“活死人”或“死活人”。 當災難來臨,“活人”雖死,靈仍生,他們被神接去,是“息了自己的勞苦”(啟14:13)回到上帝的懷抱;而對“死人”,死亡是早晚註定的,他們去到一個沒有神愛的地方,就是陰間地獄。 神界定人的死活,不在乎肉體有無呼吸,而在乎靈里是否與他同呼吸。有死就有生;有苦難就有覺醒;有審判就有歸回;有懲罰就有反省;有屬地的悲傷,就有屬天的盼望;有毀滅就有永生。這就是“有屍首就有鷹”的註腳。 如果你問,那無知的孩童也與神有靈通嗎?請放心,耶穌清楚地回答你:“我 實 在 告 訴 你 們 , 你 們 若 不 回 轉 , 變 成 小 孩 子 的 樣 式 , 斷 不 得 進 天 國 。”(太18:3)小孩子是清心有福的,他們不必承擔不理、不信、拒絕神的責任 。 今日,汶川大地震,上帝有一本清晰的帳,他知道,他迎接了多少“活人”回到他的懷抱,也埋葬了多少“死人”,息了他們自己在地上的冥頑和驕傲。 親愛的,我們這些仍留存活着的,實在是被神憐憫的人,他給我們機會,等待我們在靈里活過來,不再做“活死人”或“死活人”。不要因屍首悲哀,要從屍首中覺醒,注視鷹的聚集,學習鷹的眼光,追尋鷹騰飛的地方! 2008.0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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