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在北京,大部分女士稱呼自己的那位為“愛人”。所謂“愛人”,相愛之人也,讓人聽了溫馨。 或者叫“孩子他爸”,承認自己的男人是自己孩子的爸爸,男人們聽了有責任感。或者叫“我那當家的”,讓男人聽了登時覺得自己還是回事,雖然在單位里低聲下氣地伺候別人,可是回到家裡自己還是“當家的”,多少還覺得自己還算個人,在別人面前,還有點底氣。
可是,來到加拿大後,大陸來的女士們,突然都叫自己的那位為“老公”。 我不知道這個稱呼是怎麼來的,但我知道,過去在宮廷里叫太監為“公公”,叫老一點的太監為“老公公”。這個“老公”是否就是“老公公”的省略語?看樣子,大陸過來的女士們都希望自己的丈夫是太監,或者覺得自己的丈夫到了加拿大不如本地男人有出息,變得太監了?
有些人告訴我,說這是從港台的片子中來的。可我和在自己周圍的從香港或台灣來的女士們聊天時,她們稱呼自己的那位用的都是“我先生”。我覺得一句“我先生”,不僅文雅,而且語氣里對男士有一種尊重。
說實在話,我最不願意聽到女士們出口“老公,老公”了。中國漢語詞滙豐富,“老公”一詞不僅粗俗,而且特不尊重男人。我每每聽到女士們用這個詞,只有啞口無言,背過身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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