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美国专利保护的是IDEA,版权保护的是表达(EXPRESSION),商标保护的是品牌。 2。 可申请(UTILITY)专利的IDEA要 ORIGINAL,USEFUL,POTENTIALLY PROFITABLE,并必须要NON-OBVIOUS。 3。 除此之外,这个IDEA 要求要 REDUCTION TO PRACTICE,即某种形式的实现(IMPLEMENTATION)。 4。 THE DEVIL IS IN THE DETAILS:专利的CLAIMS才是受保护的内容和关键。 5。 小企业和个人的专利申请和保护费用是VERY NEGLIGIBLE。
IDEA 包括 方法,工艺,系统,器具,装置:METHOD,PROCESS,SYSTEM,APARATUS,DEVICE。 ORIGINAL 是指你的IDEA 是前无古人的。 USEFUL 是指你的IDEA 是实际有用的。 PROFITABLE 是指你的IDEA 是能卖钱的。 NON-OBVIOUS 是指你的IDEA 不是明眼人就能随便看出来,随便想出来的。
REDUCTION TO PRACTICE是指你的IDEA 是能让一个在此IDEA相关行业中的普通专业人士看了你的专利就能复制出来的要求。但是(A BIG BUT),假若你申请一个PROVISIONAL PATENT,这个REDUCTION TO PRACTICE的要求就自动满足了(这是许多华人不太清楚的地方)。
CLAIMS最好请律师写。其中会有许多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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